孟子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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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暴自弃,岂不哀哉
    【原文】

    孟子曰:“自暴①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②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注解】

    ①暴:损害,糟蹋。②非:诋毁。

    【译文】

    孟子说:“自己糟蹋自己的人,和他没有什么好说的;自己抛弃自己的人,和他没有什么好做的。出言使低毁礼义,叫做自己糟蹋自己。自认为不能居仁心,行正义,叫做自己抛弃自己。仁,是人类最安适的精神住宅;义,是人类最正确的光明大道。把最安适的住宅空起来不去住,把最正确的大道舍弃在一边不去走.这可真是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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