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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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闻过则喜到与人为善
    【原文】

    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禹闻善言,则拜。大舜有①大焉,善与人同②,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自耕稼、陶、渔以至为帝,无非取于人者。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③者也故君于莫大乎与人为善。”

    【注释】

    ①有:同“又”。②善与人同:与人共同做善事。③与人为善:与:偕同。

    【译文】

    孟子说:“子路,别人指出他的过错,他就很高兴。大禹听到有教益的活,就给人家敬礼。伟大的舜帝又更为了不得:总是与别人共同做善事。舍弃自己的缺点,学习人家的优点,非常快乐地吸取别人的长处来行善。从他种地、做陶器、捕鱼一直到做帝王,没有哪个时候他不向别人学习。吸取别人的优点来行善,也就是与别人一起来行善。君子。最重要的就是要与别人一起来行善。

    【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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