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释
首页
字体:
大
中
小
上 章
目 录
下 页
人生的历程和滋味
【原文】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注释】
有:同“又”,古人在和整数和小一位的数字之间习惯用“有”字,而不用“又”字。“十有五”即“十五”,古人十五岁为入学的年龄。“立”:自立“不惑”:不迷惑“天命”:上天的意志
【译文】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
下一章
继续阅读
上 章
目 录
下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