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释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继承父亲的遗志(2/2)

    《中庸》说:“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也就是说,所谓孝,就是要继承先人的遗志,完成先人未竟的事业。这与“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意思是一脉相承的。

    就现代社会而言,即便父在,父子之间已多半是“人各有志,不能强勉”,哪里保得住“无改于父之道”呢?更不要说父没以后三年乃至更长的时间了。

    不仅现代社会如此,就是在封建宗法制的时代,尽管父亲的绝对的权威,也仍然有“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红楼梦·好了歌解》)的现象发生。

    所以,对于“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也不可以作“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洞洞”式的刻板理解,否则,盗贼的儿子不也就只有以做盗贼来尽孝道了吗?

    一言以蔽之,“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不外乎是在一般意义上要求我们继承父亲的遗志,完成父辈的未竟事业罢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