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蔡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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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册判词之九(2/2)

    2.“偶因”二句——“刘氏”,程高本作“村妇”,当是嫌原句太直露而改的。刘姥姥进荣国府告艰难,王熙凤给了她二十两银子。后来贾家败落,巧姐遭难,幸亏有刘姥姥相救,所以说她是巧姐的恩人。脂批说刘姥姥“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事”(甲戌本第六回),又说巧姐与板儿有“缘”(庚辰本第四十一回),当是指他们后来结成夫妻,过着自食其力的劳动生活。续本则写巧姐嫁给了一个“家财巨万,良田千顷”的姓周的大地主家做媳妇,把“荒村野店”写成了地主庄院,与作者在画中所预示之意相悖。“偶”,贾府本不存心济贫,凤姐更惯于搜刮聚敛,对刘姥姥不过是偶施小恩小惠而已。“巧”,语意双关,是凑巧,同时也指巧姐。

    [鉴赏]

    参见《红楼梦曲·留余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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