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到高鹗伪续中,这一切统统不见了,而且凤姐(原是与赵姨娘、贾环做死对头、全力保护宝玉的人)变成破坏宝玉幸福的大坏人;贾芸也变成了与贾环合伙坑害巧姐的大坏人!这究竟都是何肺肠?!不是要和雪芹针锋相对、彻底歪曲,又是为了什么呢?
雪芹安排给贾芸的另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是送来了白海棠,由此,引起了海棠诗社与菊花诗题——全书的“诗格局”由此起端。而且,无论海棠还是菊花,都是象征史湘云的。湘云与宝玉最后在艰险困苦中重逢再会,才是真正的“金玉姻缘”,即湘有金麟,宝有玉佩。(那薛家的“金锁”确实是个伪品。)
由此又可见,贾芸的作用是如何的巨大和要紧,但这已佚出了芸、红的“爱情故事”,留待异日再讲可也。
为“情”定义
我好琢磨事儿,想其间的道理,虽非“思想家”,倒也好发谬论,惹人窃笑。这些思路想法不足为训,然既是“自我介绍”,就该如实陈述,有善不必顾虑自诩夸扬,有过莫加粉饰回避。
我的“思想方法”不喜欢机械割裂,甲乙对立的理论古人的办法,以为那是没能真懂人家的意思、未能“感通”的毛病。
这是不是“折衷主义”?或者主张好坏善恶是非正误都可不分,全无所谓?那又并非我之本意。不是要泯灭区分差异,不是要“和稀泥”。我想的是人们历来常常论到的一个“情”与“理”的对立问题。
人们送我一顶高帽叫“红学家”,我有了理由可以顺水推舟——就拿《红楼梦》作例来比喻拙见。
依我看来,曹雪芹这个人怪就怪在他的“思想方法”。比如:
石、玉、人,三物本是不同的,而在他看来,可以互通,可以转化——通与化有一基本因子,就是“灵”与“情”。故曰“大旨谈情”“灵性已通”。故而石变为玉,玉化为人,本质有了共同的东西(性情,功能,作用,意义……)。
“石——玉——人”,这个“公式”甚至让我想起达尔文的进化论,曹雪芹是“东方达尔文”,也有他独创的“进化论”。
雪芹公子不但不把“物”与“人”对立起来,还把“正”与“邪”调节了一回,生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离经叛道的“怪论”:即他所写的一百零八位异样女子都是“正邪两赋而来”的奇才异质,其“聪明灵秀之气在万万人之上”!
这有没有价值?中国思想史的大著中列过这么一章一节的专论吗?讲“红学”讲了一百年二百年,不讲这个根本大题,那“红学”又是干什么?有它存在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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