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凶手的脚印,太好了!”迈克尔自以为找到了破案的线索。
“不,迈克尔警官,这是死者查克尔的脚印,但这确实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线索。”左文字说道,“现在我根据这个线索可以判断出凶手的长相以及一些个人习惯,不过因为现场没有指纹,我无法向你透露这个凶手的具体档案。先,这个人身高1米85左右,脚45码,鳄鱼牌皮鞋,红色毛,抽印度雪茄。身上携带有钝器,对了,这个房子的门外有凶手的脚印,之所以里面没有脚印的原因是这个凶手脚上带了鞋套,他的身上应该有沾满泥土的鞋套以及沾有死者血迹的钝器。好了,我想满足这些条件的应该只有一个人,度要快,如果让他销毁了证据,我们就彻底没有办法了。”
警官们全体出动,这里只剩下了4名驻守的警官以及我和左文字。
“你怎么破案的?”我又一次问左文字。
“其实很简单。你想,查克尔正常来说应该是先倒下,再写字,对不对?但是,血痕却覆盖了‘亚曼拉被盗!’这个词组的字母m,这只能说明,查克尔是先写字,在倒下的。”
“什么!?怎么可能!”我非常的惊奇。
相反,左文字则是一脸平静:“事实验证了我的说法,查克尔尸体下的脚印说明他是先单脚跪地蹲下来写字的。这说明什么呢?说明本来查克尔是想靠这个搞人间蒸的,不过为什么查克尔死了呢?我紧接着找到了答案,你应该知道,人,身体后方遭到重创之后会向前倾,但是,查克尔会在墙上留下血痕是因为前脑被重击,可是一个歹徒,偷袭别人会从正面攻击么?这就说明,一开始的偷袭,查克尔根本就不知道,因为这个即将偷袭他的人,是一个值得他信任的人,所以查克尔并没有提高警惕,那么什么人会亲眼目睹查克尔制造这一假象然后还得到查克尔的信任呢?很简单,这是他的同伙。至于他的身高我是从他在门口的步伐判断出来的,公式很复杂,我就不跟你说了、鞋印上刻有鳄鱼的标志。现场有他的一根红色短,然后还有一根印度雪茄的烟丝,综合以上推断,我得出了线索。”
“天哪,天衣无缝。”我不得不出赞叹。
此时,迈克尔打来电话。
“迈克尔警官,这么快?”左文字问。
“凶手找到了,他叫阿索耶夫,只不过,他被枪杀了,亚曼拉公主再次丢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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