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袭人,正是继元代和清代之后,社会退化,奴性加剧的积大成者。而晴雯、鸳鸯一流,则依然继承着中国正统儒家那种“士可杀不可辱”的纯净精神。她们是曹雪芹本身信念追求的代表。
奴性必然带来强烈的排他性。“争宠”是奴隶心态的重要标志,甚至是生存方式与生存价值的体现。
“无品格”则是奴性的必然。因为争宠是不择手段的,清除对手是势在必行的。对于奴隶,机会只有一个,主子只有一个。上爬的道路只有一条,只能容一人通过。所以奴性是不会容忍同情心和良心之类的,同类都是对手,竞争是凶残的。
奴才是不敢进行面对面的斗争的,他们惯用的是“舆论杀人”,这也是社会的特产。“舆论杀人”的特点是不需要事实证据,凭风点火,造成印象,迎合当权者的心理,那么对方便必死不可。
试想,如果是开明社会民主风气,那晴雯完全可以为自己辩护,也可以摆事实,证明究竟是谁“勾引宝二爷”,“坏了宝二爷的名节”?可这是下的贾府,只要主子相信的奴才指认,那毫无分辨之理,拉出去就是。这种指认同类的奴才,亦是不可缺少的零件。
奴性往往以“忠诚”为表象。但奴性的忠诚恰恰又是最不可靠的。因为它是以求生存和生存条件为谋取目的,而并非是信念情志的产物。《红楼梦》上说袭人“有一个痴处,跟谁心眼里就只有谁”。表面上是表扬,贾府主子也以为是优点。但其实她并不痴,当势败如山倒,则树倒猢孙散,更是奴性的合理性。因为她必须攀附才能生存,所以绝不可能有独立人格和独立行为。奴性的“誓言”只是相对稳定的主奴状况。大局一变,她的主子也会变,她又会发出新的誓言。
可叹近百年来,奴才与奴性依然层出不穷,谬种尤其旺盛。令善良耿直者,代代受其祸害不已。
袭人,实为“人”之威胁,人之隐患,人之祸害也。
在中国社会,只要封建的余孽不除,则袭人一流的天地就宽广得很,袭人式的恶性奴才也因得势而子孙无穷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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