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思源看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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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兰契互剖金兰语(2)(2/2)

    有些读者认为薛姨妈在贾府故意赖着不走,在破坏宝玉和黛玉的婚姻上设置“陷阱”。但薛姨妈的打算不等于薛宝钗的想法,要把二者区别开来。

    是是非非宝丫头曹雪芹笔下的薛姨妈是一个十分成功的艺术形象。她属于那种笔墨不多,地位微妙,一时很难说清楚而且容易引起争议的人物。这个形象之所以经得起品味与咀嚼,关键在于曹雪芹牢牢把握住了刻画人物的“度”。

    慈姨妈爱语慰痴颦“觊觎宝二奶奶宝座”是薛姨妈的一大罪状。从薛姨妈久居贾府不走来看,想实现“金玉良缘”的想法很可能有。但是,曹雪芹写得分寸适度,而且让薛姨妈一开始就处于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境地。其实薛姨妈一家住在贾府最初恰恰是贾家的人提出来的。先是贾政派人来对王夫人说:“姨太太已有了春秋,外甥年轻不知世路,在外住着恐有人生事。咱们东北角上梨香院一所十来间房,白空闲着,打扫了,请姨太太和姐儿哥儿住了甚好。”由于薛蟠是在金陵惹了人命官司来至都中的,贾政出于怕他再“生事”而劝他们同住于此,合情合理。当时贾母也派人来说:“请姨太太就在这里住下,大家亲密些。”因此并非仅仅是薛姨妈“正要同居一处,方可拘紧些儿子;若另居在外,又恐他纵性惹祸”。作为人母,为儿女的婚事操心本系分内大事,尤其是在封建社会,更成为寡母的首要心事。所以薛姨妈为女儿的婚事操心无可非议。作为借居于此的亲戚,她从不介入贾府的任何纷争,遇到问题要么息事宁人,要么索性回避,如后来迁出大观园。她看出黛玉深爱宝玉,五十七回她关于宝黛结合“四角俱全”的说法并非虚伪之论。五十八回贾母因给老太妃送灵,特别拜托薛姨妈照管黛玉,“薛姨妈素习也最怜爱他的,今既巧遇这事,便挪至潇湘馆来和黛玉同房,一应药饵饮食十分经心”。这些地方正是她为人忠厚之处。她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去为女儿争夺这桩婚事,更没有做任何伤害黛玉的事,看来她更多地是寄希望于事情的自然发展。应当说这样并无不义、不妥之处。因为宝玉与黛玉并未结婚,甚至连起码的名分都没有,有的只是一些猜测(如兴儿)。因此从当代观念来看,固然没有任何过错;即使在当时,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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