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 陷虎穴金星解厄 双叉岭伯钦留僧(2/2)
刘伯钦,“钦”者,敬也;镇山太保,“镇”者,真金义也。君子敬以直内,放手执钢叉而不屈;君子义以方外,故与虎争持而不惧。此人道中之实理,而不失其固有之性。故伯钦道:“我在这里住家,专依打些狼虎为生,捉些毒蛇过活。”曰:“你既是唐朝来的,与我都是乡里。”曰:“我你同是一国之人。”总言本性圆明,与虎狼为伍而不为虎狼所伤,是人而非兽矣。虽然剥虎皮而食虎肉,只可以保一生而不入异路;念经卷而消罪业,不过是积来生而托生福地。伯钦有孝顺之心,孝为百行之原;三藏有荐亡之能,善为一生之宝。此乃人道之极,而实仙道之始。倘欲西天取经而见如来,在伯钦家歇马,犹如梦见,未免为有识者呵呵大笑矣。
伯钦送至两界山告回,三藏告求再送一程。伯钦道:“长老不知。”是实言天下修行人,不知有此两界山也。夫两界山者,天人相分之路,天道能统其人道,而人道不能全其天道,以人道而欲行其天道,是乃以伯钦而欲过两界山也,难矣。故伯钦道:“那厢虎狼不伏我降,我却也不能过界,故此告回,你自去罢。”此等处须味“双叉岭伯钦留僧”之句。盖双叉岭为善恶之关,趋于善则为人,趋于恶则为兽。伯钦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以敬留人,不能入于兽路,亦不能企于圣域。圣人云:“不践迹,亦不入于室”者,即此伯钦留僧也。倘以留者只为兽路而留,差之多矣,此伯钦不得不告回使僧自去也。
“三藏牵衣执袂,滴泪难分。”正写出修行浅见之流,执全人之道,而强执以修仙。彼安知五行山下有水中之金,为金丹全始全终;从有为入无为,以无为化有为;取得真径,见得真佛;超凡入圣,通天彻地者哉?噫!原来只是这些儿,往往叫君天下走。不遇明师,此事难知。
诗曰:
未修仙道先修人,人与虎蛇作近邻。
急脱诸般凶恶念,小心谨慎保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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