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然者,惟别而已。对古代中国人而言,最痛苦的离别并非亲友情人之别,而是告别了父母之邦,生养之地,远去异国他乡,而且可能一别便是永诀。
其实在春秋战国时期,在天下共主周天子这一名义的元首之下,列国之间的人才流动是很频繁的,也没有所谓背叛故国的说法。只要不是去夏就夷,而是在华夏文化的大体系下,去哪个国家都行。如商鞅离开迫害他的魏国,去了秦国,用变法奠定了地处西北黄土高原的秦国称霸群雄的基础;后期的李斯从楚国来到秦国,摆脱了“厕中之鼠”的命运,去作“仓中之鼠”,一直做到相国。连孔子都说:“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只要受住你心中的“道”,不要抛弃自己的理想,离开动乱、不安宁的国家,选择那些幸福的乐土,是完全正当而明智的。
在中华大地分成若干个独立的政治单元,各诸侯国之间相互进行人才竞争的时期,能人可以代价而沽,且有较大的选择自由,东方不亮西方亮。而江山一统后,天下英雄都进了皇帝的袖兜里面,你只能老老实实做忠臣,即家奴义仆,皇帝因为没有竞争,而是做垄断性买卖,他给你的价格就比较随意了,因而怀才不遇的人就比较多了。“不才明主弃”以后怎么办,要么就如柳永在放荡中麻醉自己,要么就像黄巢那样,找个机会反他娘的一把。
庾信淹留北地,作《哀江南赋》,哀叹的不是离开故土,而是离开了江南的文化家园,如果北地完全汉化,完成以夏变夷了,庾信没准还会说:“此间乐,不思蜀”了。李陵之所以连累了司马迁,连后来许多读书人都不原谅他,因为他去的不仅是被发左衽的胡地,而且是与大汉朝处于交战状态的敌国匈奴。
皇家可以负你,而你不能负皇家。这是历代皇家加上一些忠实的愤青们逐年锻造得越来越牢固的混账理论,你要是违背这一理论就是汉奸,“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理所当然,我的朋友五岳散人写过一篇文章《我们不是小孩有也不是狗》对这一千百年看似天经地义的说法狠狠驳斥了一番。连两千年前的孟子时代,都能认识到,君王视百姓为草芥,百姓便可视君王为寇雠。当齐王问孟子,大伙儿一起攻打纣王,是不是臣弑君。孟子的回答是那样的干脆:“我只听说过杀了一个叫纣的老匹夫,没听说谁杀了君王。”如此反动的言论,难怪使千年后的叫花子皇帝朱元璋读了,依然气得吹胡子瞪眼睛,并说要是这老头活在我大明朝,早就将他砍头了。伟大的中华文明越来越发展的结果是,皇帝不但要占有你的身子,而且必须占有你的灵魂。虽桀纣之君,你必须视之如尧舜,对他要无限忠诚无限热爱。
这种说法,到了宋代由一班吹鼓手包装后重新上市,显得更有理论权威了。因此自宋以后,坦然“走异路,去异地,去寻找别样的人们”,是需要勇气的。好在《水浒》中的李俊、童威、童猛自小就是杀人放火的不安分人物,他们飘然出洋,心理的负担可能要小得多。
有人说《水浒》后五十回非施耐庵的手笔,是别人的狗尾续貂,但就算是续写,我认为比高鄂续写《红楼》高明多了。李俊等人的命运的安排就是非常精彩的情节。在即将遭遇鸟尽弓藏之命运时:
“且说李俊三人竟来寻见费保四个,不负前约,七人都在榆柳庄上议定了,尽将家私打造船只,从太仓港乘驾出海,自投华外国去了,后来为暹罗国之主。童威、费保等都做了化外官职,自取其乐,另霸海滨,这是李俊的后话。诗曰
知几君子事,明哲迈夷伦。
重结义中义,更全身外身。
浔水舟无系,榆庄柳又新。
谁知天海阔,别有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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