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之父曹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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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之问题(16)(2/2)
    第五节:“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万国的。”这个大儿子就是从上帝的法律产生,在神圣的教训的胸怀里生长的预言的显圣。铁杖是权力的纪号(不是剑),就是说用了神圣的权力,他要统治世界万国的,这个儿子就是巴孛。

    第五节:“她的孩子被提到上帝宝座那里去了。”这是对于巴孛的预言,他升到天国里去,到上帝的宝座里去,到上帝的国家的中心去。想想看这些和事实怎样的适合。

    第六节:“妇人就逃到旷野。”这就是说,上帝的法律逃到旷野,指希杰兹的大沙漠和阿拉伯半岛。

    第六节:“在那里有上帝给他预言的地方。”阿拉伯半岛成了上帝的法律的住所和中心。

    第六章:“使她被养活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圣书的名词里,这一千二百六十日就是上帝的法律在阿拉伯旷野(大沙漠)里成立的一千二百六十年;从这时候,预言的显圣到临。过了一千二百六十年,那法律要失去势力,因为那树的果实已经出现。结果已经产生了,想想看各种预言是怎样的互相一致。在启示录里,预言的显圣的人的出现是指定在四十二个月之后,但以理说三年半,也就是四十二个月;就是一千二百六十日。在约翰启示录的另一段里,明白的说一千二百六十日,在圣书里说一日就是一年。这些预言的互相一致,可以说再明白没有了。巴孛在谟默罕德的出亡的第一千二百六十年出现的,回教徒从谟罕默德的出亡起计算年代的。对于显圣的证明,没有比这圣书里的证明更明白了。对于这公正的人,这许多伟大所说的时代的一致是最坚决的证明。对于这些预言,没有别的解释了。那追求真理的公正的人有福的,倘若没有正义。人们要攻击。辩驳和公然否认这证明,像法利赛人一般。他们当基督显圣的时候,极其顽固的否认基督和他的门徒的解释。他们在愚民面前使基督的主义模糊。说:“这些预言不是属于基督的,是属于预言将来要到临的那个人,依着《圣经》里所说的条件。”这些条件中间有几条说他必须有一个国家,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施行《圣经》上的法律显出这样的正义,使狼和小羊聚在同一个泉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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