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趋势(大同教宣言)(1)
此文为纪念亚卜图博爱(abdul baha)逝世十周年所作,教祖博爱和拉之外曾孙沙基芬迪撰。(译者注)
译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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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成立,信教自由,载在约法。旧信仰虽未完全扫除,但已失其感化力,而世界大同为总理遗训所昭示,尤为智识阶级所应提倡者也。唯就中国之现状观之,对于宗教鲜有注意之者。此种态度究竟是否适当,殊为绝大疑问,爱国爱种者,宜三注意于此焉。
夫人类文化之发达,无不借乎宗教;唯昔者各教互相冲突,曾引起重大之战事;文化进步因是发生障碍。今也,人民愿为国为商而战,不愿再为宗教而战矣。然各教尚墨守旧训,各执成见,不能彼此谅解。此实人类文化统一之绝大障碍也。唯大同教独能承认各宗教之真理,出自一源,虽有时代环境之不同,而其根本真理,则未有不同者也。故大同教之信徒不唯不轻视他教,且愿研究各教之真理,以收集思广益之效。中国儒教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己”,而大同教则令人信仰天下各教之真理,故称之为大同教宜也。
译者非宗教家,亦非神学家,但认宗教为广义之教育,而尝一再研究宗教与文化进步之关系也。当读大同教义之初,即觉其含义之广大,而适合现代之思想。数年前曾宣读大同教十二条大纲于一广义之耶教堂中,颇受听众之赞许;即爱国爱种如孙中山、陈铭枢诸先生者,亦皆大加称许;盖彼等默察社会之现状及人心之缺点,深知欲促进社会之进化,舍大同教莫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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