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管理之实施(9)
以上之调查,亦曾注意康健之问题,勿使与精神感受痛苦。故工作期间中,予以相当休息之期。如此调查,一年之后,以前一百二十名职员所做之事,现在只需六十名,足可应付裕如。盖办事手续已得有最良办法之标准矣。
更有一公事房之收发处,其函件之分发归卷,皆用双工。其办法,各员从一大堆之函件中分类选择,而后各携一件至卷柜归档。迨调查后,将卷柜制成一律形式,而变更其位置,并先将函件分类,而用有轮之台推送各部之卷柜归档。如此改良后,可省六成之动作。
又调查运输部之货物出入,原分二路,需检阅员六人。后归并一路,则可省检阅员三人。
又调查物料部内藏文具太多,致有糜费及损失等弊。有标准之物料部,当另章叙述之。
又如售货员、收发员、簿记员、司账员等,皆经逐一调查,其结果减省之处甚多。
凡属公事房中一切事务,皆立有标准。即物件如案桌等,亦定有标准。案桌之抽屉,规定仅有一只可供个人之私用,而能自由关锁之。并为制一特别柜,专存未办完之工作。如是,则虽原经手之职员因故他去,亦不致无从接洽。
种种调查所得之结果,汇编成二册,一名标准册,一名指导册。标准册记载事业之各项工作及其办法,并将设备表式及供应分类说明。指导册记载特别训练复杂工作之办法,并说明设备表式及供应之用法。所谓立标准者,即选定最精明之办法。试验而改良之,然后定为各人寻常办事之标准也。亦即为立一正确之目标也。无论机器、机件、材料、手术或工作,皆当有此标准也。
以最琐屑之事言之,即扫地揩窗亦能立有标准。立标准之目标,在得最简最良之办法。但扫地之标准,亦非易于审定者。有一厂家曾费半年工夫,始能确定其标准。以其研究包含扫帚之形式、长短、大小及手术等点也。况工厂事业之大,远非扫地可此,须延机械工程专家,历数年之久。从长试验,而后始能得到正确之标准。算学上最正确之“推算尺”(slide-rule)可定机械之力量,及机件之速率等要素者,即从此调查试验中发明者也。
寻常之工厂,无科学管理专家之调查,各项工作全凭工员等个人意见。自总公事房而至全厂,皆无标准可言,唯知墨守成规而已。如此划地自封,焉能有精益求精之进步?一旦遇环境特别变迁,则不能不宣告停业,令无数职员工人遭失业之惨,良可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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