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战之策略(3)
终止科学智识之互换
反对此种主张者,将谓如此办法,则科学智识互换之机会,将从此断绝;而科学之进步,必为所限止。其实不然。盖科学智识,与人之损人利己心、竞争进取心有关。此二心既不能避免,则科学智识之互换,即可借此自然增进,绝不能加以限制。若夫国际科学大会,原具互换智识之意,但迩来之会,并非真心讨论科学,实议会俱乐而已。其真科学智识,早已成就与互换于人情竞争进取中,固无俟乎大会也。故国际科学大会之法,应稍加改良。但有借大会之名,觊觎他人之秘诀,仿效实业之良法者,则殊危险,宜加以限止。否则,此秘诀良法,不能作经济维持之后盾。当欧战之前,吾人视科学界中人,莫不以为理想高尚,必能捐除意气,不分畛越,共谋科学发展之互利。孰知自开战以来,竟大谬不然。各国咸置科学范围于不顾,而违犯原订章程焉。由此观之,强使社会尊敬科学界之迷信,殊不足恃。而道德之范围,亦不足以束缚之。唯能保守有对抗之能力者。始足以自护其实业,是为最急要之点,切勿误会。
∣提要∣以商业为战争——以大地为战场——德国之制度与组织,实为预备侵略之政策——实业人才为德国商战之利器——各国之仇恨,认为德国所负之大债——以迁移德国之实业于他国为大罪——科学之交换,当竭力禁止之。
∣美译者按语∣是章著者认定商战与兵战同,俱有生死之利害关系。并认定欧战后,各国必将深恶德国。纵使战胜后,用赤血书成商业条约,以束缚各国,而德国之制造品,亦不易广销各国。故德人须预为准备,组织有能力之机关,以谋达商霸之目的。德国商战之利器,为唯一无二之实业制造品。而为各国所必需者也。德国政府将强逼联邦,容纳其出口货。并田军制管理专利之实业,限制在国内经营,不准迁往他邦。而用最秘密之方法。以保守之。防备之。
第二章 准备商战利器
保守制造法之秘密
一国之货物,能用以为抵抗品者,即他国不能自制之物品是也。欲保护此抵抗品之能力,须保守制造法之秘密。德国现今之状况,保守秘密之法,极不周到。一因对于保守事宜,无机关之组织;二因知制造法之人,为数太多;三因贪个人目前之利益,不顾公众后来之利益。若能将制造法保守秘密,则实业他迁之事,即可停止。大凡制造品之主人翁,迁移其事业,或输出其秘诀,无非为利益之关系。如能设法维持其利益,使无迁输之必要,则可不禁自绝。唯有以他种原因而迁移者,则必设法禁阻之。此种保守之职责,应否由国家主持,兹不预为讨论。第一步先当组织会社,由同业之人自行组织,自行设法,阻止秘诀之漏泄,及事业之迁移。如会社办理得宜,政府即可认其为国家之代表,如不得其宜,然后由政府督率保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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