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博士七十人上前敬酒、祝寿。其中身为仆射的周青乘机讨好始皇,盛赞始皇实行郡县制的圣明。他的话引起另一位博士淳于越的反感,他反驳说还是分封制好,因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秦始皇当即把此人的意见交诸臣评议。丞相李斯本来就是郡县制的倡议者,就当场发言反驳,进而又对当时的士子学风提出看法:“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李斯认为,如不禁止这种行为,必定造成上面君主权威下降、下面党徒勾结的局面,所以李斯借机提出,“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都要送到郡守、郡尉那里焚毁。有敢相互私语《诗》《书》者,在闹市斩首示众;以古非今者杀死全族;官吏知情不报者与犯同罪;命令下达三十天不烧掉书籍者,发现后脸上刺字,罚筑长城。”
秦始皇想了一想,曰:“可。”
一个“可”字便诞生了中国最大的文祸。
史家分析,焚书的根本原因,是李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与地位而采取的反击行动。
【编后闲话】
作为丞相,李斯的个人才气、能力,在中国都是无人可比的,他佐秦王灭六国,统一天下,焚书坑儒,明法度,定律令,同文字,可谓秦朝之栋梁,中国历史上叱咤风云之人物。后人将其称之为“千古一相”,完全名副其实。
揣摩君王之心,阿其意,顺其志,是李斯仕途腾达的秘诀之一。秦王曾因郑国间秦一事而下逐客令,人皆受撵,唯李斯紧紧抓住秦王欲兼并天下之野心,慷慨陈词,“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结果,“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李斯因祸得福,从此青云直上,成为仅次于秦王的二号人物。
李斯的问题在于凡事皆以己之利害为准绳,而后国家之急,当他是小人物的时候,他将自己的名与利建立在对国家的依附中,建立了丰功伟绩,然而,当他成名之后,面对着一代俊杰韩非子与先贤的著作,妒由心生,做出了遗臭万年的事,包括李斯最后死于非命,都是太看重名利的结果。
司马迁在《史记》中评价李斯时说:李斯作为一个普通平民事秦,利用机遇和能力辅佐秦始皇终成霸业。如果不是因为种种无法让人容忍的恶行毁坏了他的声誉,那么他的功绩可与周公、召公媲美了。这是对李斯很中肯的评价。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