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婚(2)
林肯和玛丽·欧文斯小姐的韵事,可以追溯到四年以前的纽沙勒。那时林肯认识一位叫本奈
特·阿贝尔的太太,她有一个妹妹名叫玛丽·欧文斯。阿贝太太对林肯颇有好感。1836年秋天,当她回肯塔基州探望亲人时对林肯说,他如果愿意娶她妹妹,回来时她把妹妹带到伊利诺州来。
三年前,林肯曾与欧文斯小姐见过一面,印象不错。过了没多久,她就来到了纽沙勒。她长得很文静,受过教育,也有钱。但林肯却不想娶她为妻。因为他觉得她有些过于主动了。欧文斯小姐年纪比林肯大几岁,身材矮胖,用林肯的话来说,她“跟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吹牛胖子福斯塔夫正好是一对”。
林肯说:“这可是没办法的事儿,我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喜欢她呀!”
林肯不愿意与欧文斯小姐结婚,尽管阿贝尔太太一心想促成他们俩。林肯说,自己害怕与欧文斯小姐结婚,好像“爱尔兰人害怕绞索似的”;他惟恐“因一时冲动和许诺而后悔”。
林肯给玛丽·欧文斯写了一封措辞委婉的信,坦白地说出自己的看法,希望解除婚约。
这封信写于1837年5月7日,那时他已在春田镇。由这封信可以大致推断出他写给玛丽·陶德那封信的内容。
玛丽,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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