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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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陶德(1)(2/2)
    他下马后,打算向镇上惟一一家家具匠订做一个床架。他走进我的店铺,把马鞍袋搁在柜台上,就向我打听做一个床架需要多少钱。我算了一下材料的费用,发现总共要花17元。他说:“不算贵,可是无论多便宜,我都买不起。你假如让我欠账,那么,到圣诞节时我的律师事务所成功了,就可以还你钱;但假如失败了,可能一辈子也还不起。”我抬头打量着他,心里暗自惊讶:这辈子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张忧郁的脸孔……一直到现在,我仍然这么想。我对他产生了深深的同情之心,于是对他说:“我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如果你不嫌弃的话,请你来跟我分享它。”他问:“你的房间在什么地方?”我指了指通往卧室的楼梯说:“在楼上。”他什么也没说,抱起马鞍袋上了楼,下楼时,他笑逐颜开地对我说:“好啦!我十分感激你,史匹德!”

    就这样,没付一分钱房租,林肯和史匹德一起在店铺楼上同住了五年半。

    威廉·伯特勒是林肯的另外一位好朋友,他不但提供林肯五年的伙食,而且还为他买够少衣罚伯特勒并未明说要收多少钱,这完全是出于朋友间的友谊和帮助。林肯可能付巩特勒一点钱,那是在他有经济能力的时候。

    林肯认为,如果没有伯特勒和史匹德的援助,他的律师事业绝对不可能成功。林肯把这两个好朋友视为上帝的恩赐。

    林肯与一位姓史都华的律师合作。大部分时间史都华都在关注政治,律师事务所的例行事务都由林肯负责,不过业务并不多。办公室内的陈设也有点寒酸:一张肮脏的床、一块野牛皮毯、一把椅子和一条长凳,还有一个书架,上边搁了几本法律书。

    律师事务所开业的头半年,只收了五笔律师费:一笔二元五角的、两笔五元的、一笔十元的,他们还收了一件大衣作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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