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伊丽莎白城不远的地方,有一大片“不毛之地”。在那里,印第安人已生存了上百年。他们放火烧掉森林和灌木丛后,繁茂的青草就在太阳下滋长起来,他们让美洲野牛在这块草地上吃草、打滚、嬉戏。
汤姆在1808年的12月间,买下这块“不毛之地”中的一块农田,一英亩的价格是66 美分。田里有一间猎人搭的简陋小屋,小屋四周生长着野山楂树;半英里之外,是一条向南走的溪流,名叫“诺霖溪”。春天来临时,那里就盛开着山茱萸花。到了夏天,茂密的野草在风中起伏,像一片无边无际的海洋;天上,老鹰在静静地盘旋。而一到冬天,这里可说是全肯塔基州最荒凉的地方之一,因此基本上没有人在此定居。
亚伯拉罕·林肯就出生在荒地边缘的一间猎人小屋里,时间是1809年冬天的一个早晨。他的诞生地是一张铺着玉米叶子的圆柱床。二月的丝丝寒风,将雪花吹进了圆木间的缝隙里,在南施母子身上盖着的熊皮上方飘过;小屋外面,是一片银色的原野。9年之后,南施·汉克斯承受不了沉重的拓荒生活得病死去,年仅35岁。在她一生里,没有品尝到什么幸福和享受。无论艘搬往哪里,“私生子”的恶名总是如影随形紧跟着她。她永远也想不到的是就在她生下亚伯拉罕·林肯的地方,后来建起一座大理石纪念堂。
那时,纸币在那些荒乡僻壤并不很牢靠,因此像猪、鹿肉火腿、威士忌、树狸皮、熊皮和农产品之类的实物,常作为交易媒介。那里甚至连牧师们都收威士忌,做为礼拜后的酬劳。
1816年的秋天,汤姆卖掉了他的农场,得到的是四百加仑威士忌,迁到了印第安那州的一处荒山野林。那年,亚伯拉罕7岁。有一位猎熊人紧挨着他们家住。这里必须用斧子砍出一条通道才能走路,因为乔木、灌木丛和葡萄藤长得几乎密不透风。南施的表兄丹尼斯·汉克斯称这片地方为“密林礼赞”, 亚伯拉罕·林肯将在此度过14年的青少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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