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百年经典散文·情感世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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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在山岗上(2/2)
    我想了想,我说当然不是,我的书读得比他们多,作文也写得比他们好。

    妈妈说,她也想过,除了让姐弟俩吃苹果皮,穿补丁衣服使她有点难过以外,她也不是一个事事都不如人的妈妈。比如,她可以告诉我们该读些什么书,怎样写好作文。

    我哭了。妈妈也哭了。

    我告诉妈妈,我错了,我不跟他们比这些。

    “那你觉得怎么想才是对?”

    “比读书,比学习。”我说。

    妈妈笑了,说:“这当然不坏。不过,慢慢你就明白了,读书、学习也不是怄气的事,干吗老想着‘比’?你得学会把读书、学习、思考、创造,都变成生活的一部分。我这话你大概理解不了,以后再说吧!”

    我当时的确是似懂非懂,只有当我十八岁以后,一个人借着矿区宿舍一盏自制的床头灯,偷偷读《红楼梦》、《战争与和平》,又偷偷开始写一点什么的时候,才渐渐领会了妈妈这段话的深意。那是“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时代,而我,不仅从事着最艰苦的职业,而且政治上也屡经坎坷。连我自己都颇觉奇妙,十年光阴何以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尽管迷茫,却不空虚,尽管苦闷,却不消沉。我把一颗心完全沉浸在写作和读书里。书,大部分是妈妈利用分管图书馆之便,偷偷借给我的。坦率地说,也有一部分是我溜进矿上列为“四旧”的书库,偷出来的。“读书人,偷书还叫偷吗?”孔乙己的这句话,常常被我引以自嘲。

    当你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你会觉得活得那样忙碌而充实。你不再怨天忧人,也不再度日如年。你渐渐地理解了,你的妈妈不可能留给你万贯家财,她甚至也不大关心你是否能吃上文学这碗饭——我猜想其中不乏余悸和苦衷。你的妈妈最关心的,是她的儿女是否能选择到一种有意义的活法儿。这活法儿使他们即便身处卑微,也不会失去自立于同类的尊严感,不会失去享受充实的人生的自信。

    妈妈病故的时候,年仅五十五岁。

    我已经忘记是哪一位作者在哪一篇文章里讲过自己过生日的惯例了:那一天他绝不张灯结彩,也绝不大快朵颐。他把生日那天作为“母难日”,他说因为自己的出生给母亲带来了太大的痛苦。

    每一个人都可以选择最适宜的方式来表达这种孝心。不过,这“母难日”三个字,总使我难免动容。因为我不仅是在出生那天给母亲带来痛苦的儿子,而且是给母亲带来了终生灾难的儿子。因我的出生,使妈妈患了风湿性心脏病,而母亲如此过早地亡故,恰恰是由于心脏病的发作。

    我没有更多的话好说。

    好好活着。充实,自信,宠辱不惊。像妈妈期望的那样。

    妈妈还在山岗上。山岗是普通的。妈妈也是普通的。

    每年清明,我都去看望山岗上的妈妈。

    妈妈去世后,我们三个子女各自拿了一件遗物作纪念,我拿的,是那件用无数块碎皮子拼成的皮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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