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百年经典散文·精神家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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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粹与国学
    许地山

    许地山(1893~1941),福建龙溪人,作家、学者。著有散文集《空山灵雨》、小说集《缀网劳蛛》、学术论著《中国道教史》等。

    “国粹”这个名词原是不见于经传的。它是在戊戌政变后,当“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呼声嚷到声嘶力竭的时候所呼出来的一个怪口号。又因为国粹学报的刊行,这名词便广泛地流行起来。编辞源的先生们在“国粹”条下写着:“一国物质上,精神上,所有之特质。此由国民之特性及土地之情形,历史等,所养成者。”这解释未免太笼统,太不明了。国民的特性,地理的情形,历史的过程,乃至所谓物质上与精神上的特质,也许是产生国粹的条件,未必就是国粹。陆衣言先生在中华国语大辞典里解释说,“本国特有的优越的民族精神与文化”,就是国粹。这个比较好一点,不过还是不大明白。在重新解释国粹是什么之前,我们应当先问条件。

    (一)一个民族所特有的事物不必是国粹。特有的事物无论是生理上的,或心理上的,或地理上的,只能显示那民族的特点,可是这特点,说不定连自己也不欢喜它。假如世间还有一个尾巴的民族,从生理上的特质,使他们的尾巴显出手或脚的功用,因而造成那民族的精神与文化。以后他们有了进化学的知识,知道自己身上的尾巴是连类人猿都没有了的,在知识与运动上也没有用尾巴的必要,他们必会厌恶自己的尾巴,因而试要改变从尾巴产出来的文化。用缺乏碘质的盐,使人现出粗颈的形态,是地理上及病理上的原因。由此颈腺肿的毛病,说话的声音,衣服的样式,甚至思想,都会受影响的。可是我们不能说这特别的事物是一种“粹”,认真说来,却是一种“病”。假如有个民族,个个身上都长了无毒无害的瘿瘤,忽然有个装饰瘿瘤的风气,渐次成为习俗,育为特殊文化,我们也不能用“国粹”的美名来加在这“爱瘿民族”的行为上。

    (二)一个民族在久远时代所留下的遗风流俗不必是国粹。民族的遗物如石镞,雷斧;其风俗,如种种特殊的礼仪与好尚,都可以用物质的生活,社会制度,或知识程度来解释它们,并不是绝对神圣,也不必都是优越的。三代尚且不同礼,何况在三代以后的百代万世?那么,从久远时代所留下的遗风流俗,中间也曾经过千变万化,当我们说某种风俗是从远古时代祖先已是如此做到如今的时候,我们只是在感情上觉得是如此,并非理智上真能证明其为必然。我们对于古代事物的爱护并不一定是为“保存国粹”,乃是为知识,为知道自己的过去,和激发我们对于民族的爱情。我们所知与所爱的不必是“粹”,有时甚且是“渣”。古坟里的土俑,在葬时也许是一件不祥不美之物,可是千百年后会有人拿来当做宝贝,把它放在紫檀匣里,在人面前被夸耀起来。这是赛宝行为,不是保存国粹。在旧社会制度底下,一个大人物的丧事必要举行很长时间的仪礼,孝子如果是有官守的,必定要告“丁忧”,在家守三年之丧。现在的社会制度日日在变迁着,生活的压迫越来越重,试问有几个孝子能够真正度他们的“丁忧”日子呢?婚礼的变迁也是很急剧的。这个用不着多说,如到十字街头睁眼看看便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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