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百年经典散文·男人女人卷

首页
字体:
上 章 目 录 下 页
婚外
    张中行

    张中行(1909~2006),河北香河人,国学家、文学家、哲学家。著有《文言常识》、《佛教与中国文学》、《禅外说禅》等。

    婚外指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两性关系。古今都算在内,有各种情况(皇帝是社会认可的特种动物,不算)。依照由像是可行到像是不可行的次序排列,一种是变为独身(丧偶或离异)之后再结合,男为再娶,女为再嫁。这种情况,法律允许;道德或时风则因时因人而异。比如在旧时代,男性如此,光明正大,女性就不光彩。新时代呢,还会因人而异,比如少壮之年,前一个如意人走了(向阴间或向阳间),再找如意人,光明正大,老朽就未必容易,因为儿女未必同意。另一种是富贵的男性纳妾,现代不容许,旧时代则视为当然。大富大贵。纳的还不只一个,有的所纳,还是原配夫人主持收的。这种情况,评论界限分明,是无论法律还是道德,旧时代都容许,现代都不容许。再一种是嫖娼和卖淫。旧时代,法律允许,因为可以挂牌开业(暗娼情况略有不同);道德方面,也是对男性宽(如明清之际,还视出入秦淮河房为雅事),对女性严(有名如顾媚、李香君之流,终是男性的玩物)。到现代,地上转为地下,证明法律是不允许了;但还不少有,也就会有道德性的评论,是仍有传统意味,对男性略宽,对女性严。还有一种,与上面几种情况相比,是化显为隐,可是面宽(至少是就现代说),而且与恋情有不解缘,所以引来的问题更加复杂,这是通常说的“婚外恋”。这种恋,理论上有走得远近之差,近是有恋情而没有两性关系(或竟是柏拉图式);远是既有恋情又有两性关系。实际呢,是以下两种情况多见:一种,恋情也许并不多而有两性关系;另一种,恋情多,依天命或说依常情,顺流而下,于是有了两性关系。显然,这最后一种,既恋又有两性关系的,就现代说,数量可能不少,因而引来的问题最多,也就最难解决。本篇所谓婚外,想限定指这一种。

    这一种婚外,旧时代可能(因为无法统计)不多;但可以推想,即使网密也会漏掉小鱼,数量一定远远少于现代。这原因,不是现在人心不古,那时古,而是彼时男女不平等,女性是男性的私产,有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保护这私产,婚外恋是侵犯产权,必为人天所不容,所以就罕见了。说起这授受不亲的礼教,也就是女性只能由男性一人占有的礼教,力量竟是如此之大,以至受制的女性也信为天经地义。春秋时期宋国的伯姬之死可作为最好的例证。《春秋》襄公三十年记载:“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公羊传》说明灾和死的情况是:“宋灾,伯姬(案已年六十)存焉(在失火的房子里,还活着),有司复(告知)曰:‘火至矣,请出。’伯姬曰:‘不可,吾闻之也,妇人夜出,不见傅、母(女师傅)不下堂。’傅至矣,母未至也,逮(火烧到)乎火而死。”失火,以六十岁的老太婆,已经有傅一人陪伴,因为还缺母,不合礼的教条,就宁可烧死,这样为男性守身,婚外的危险自然就不会有。这礼教的力量还可以再扩张,是男性已经不在世(甚至也未婚),只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要终身守节。守能得荣誉,失节是大耻辱,所以扩散为世风,除近亲以外,异往的机会就几乎没有,更不要说接近了。显然,这就堵塞了通往婚外的路,许多因婚外而引起的问题也就可以灰飞烟灭。问题少是获得,虽然这获得是用过多的代价换来的。这代价有明显的,是女性都要舍己为人(某一个男性);有不明显的,是一切人都只许有婚德而不许有恋情。冲破藩蓠不容易。自然,也不至绝无。可分为上中下三等。上如北魏胡太后之与杨华,恋,真就成了(后来杨惧祸逃往南朝梁,胡作“阳春二三月”之歌表示思念)。中如朱彝尊之恋小姨,只能作《风怀诗二百韵》,以作为“苦闷的象征”。下如不少文人之编造刘阮入天台之类的故事,现实无望,作白日梦,慰情聊胜无而已。

    这样说,就是旧时代,也不是因克己复礼而都能太上忘情,而是受社会力量的禁锢,绝大多数人“像是”风平浪静。像是与实况有距离,或说大距离,具体说是背后隐藏着无限的苦痛和泪水。新时代来了,情况有了变化,或说相当大的变化。计有三个方面。其一最重大,是男女有了自由交往的机会。不相识,可以并肩挤公共车,相识,可以贴胸跳交际舞,以至大街上携手同行,小屋中对坐夜话,等等,在旧时代都是不可想像的。其二,与此相关,是女性地位提高,言行解放,变昔日的三从为今日的一从,即婚姻大事也可以自己作主。婚姻之外的其他事,只说社交方面的与男性,聚则同席,分则写信,当然也就可以从心所欲。其三是对于两性关系,看法正在“走向”现代化。这所谓现代化,有如经济和科技,所谓先进国家在前面跑,我们在后面追。自然还有一段距离,因为我们的传统底子厚,力量大,以车为喻,负载过重,快跑就不容易。但是在一些思想堪称遗老(尤其女性)的眼里,步子已经迈得太大了,比如一再离一再嫁,年及古稀的老太太也嫁,青年不婚而同居,以至婚外谈情说爱,等等昔日认为不得了的,今日已成为司空见惯。遗老看不惯,却无力反对,因为这是大势所趋,用流行的新语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且可以推想,情况,用旧语说是方兴未艾,因为如上面所说,我们还在远望着现代化,追而且赶。这结果,可以想见,就目前说,因婚外而引起的问题已经不少,将来必致更多。

    有问题,要解决,至少是要研究应如何处理。先问个根本的,是这种事(婚外有恋)对不对?好不好?难答,因为答之前,脚不能不踩在某一种“理”上。而理,都是既由天上掉下来,又由社会加了工的。而说起天命,古人说“天命之谓性”之后,接着说“率性”,而不问何谓天命,想是因为,一,缺少玄学兴趣;二,天命如何,自然只有天知道。至于加工的社会,总是如韩非子所说,时移则世异,世异则备变,这世,这备,对不对,好不好,想评断,就还要找“理”。不得已,三才,只好不顾天地而只问人,或称为人文主义,其评断原则是,“利”于人是对的,好的,反之是错的,坏的。表面看,这个原则不坏,比如评论药品,说真药好,因为利于病,假药不好,因为不利于病,泾渭分明,干净利落。由药品移到婚外恋,问题就不这样简单,因为牵涉的人不只一个;更严重的是何谓利,也会成为问题。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
上 章 目 录 下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