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百年经典散文·男人女人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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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
    王了一

    王了一(1900~1986),原名王力,广西博白县人,语言学家。著有《中国现代语法》、《中国音韵学》、《汉语史稿》、《古代汉语》、《龙虫并雕斋琐语》等。

    婚姻,似乎是社会秩序赖以维持的一个要素。从古至今,社会的改革主义层出不穷,但却很少人主张废除婚姻。民国初年,刚传入中国的时候,有人说是主张“公妻”的。后来这话显然被证明是不确的,因为的老家苏联至今没有听说要实行“公妻”。假定千百年后,真的有某一国家或某一些国家废除了婚姻制度,我们虽不敢说一定因此引起社会的骚动不宁,至少,这世界一定会完全改观,无论道德方面,法律方面,乃至于政治方面,都得另起炉灶才行。

    由此看来,人类恐怕是必须结婚的了。无论是摆几百桌的喜酒,或简单地登一个广告,总之是必须把一男一女确定了他们的夫妻关系。男的必须承认女的是他的太太,女的必须承认男的是他的先生。他们有同居的义务,甚至有共同生孩子、共同教养孩子的义务。尽管有人说结婚是恋爱的坟墓,却有无数的人甘心往坟墓里钻。因为这种坟墓乃是社会秩序之所寄托,也就是人类必经的历程啊。

    摆几百桌喜酒,或登一个结婚启事,实际上都和婚姻没有必然的关系;但也不值得反对,因为那些都不失为点缀品。结婚的时候,如果有钱而大吃一顿,邀请亲戚朋友热闹一番,更是未可厚非。在这国难最严重的时期,难免遭受社会的批评和指摘;若在平时,则是心安理得的事了。我们并不讨厌这些;我们讨厌的对象却是别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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