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百年经典散文·吾国吾民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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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车记(2/2)
    由于走路吃力,我悄悄打电话给我的朝阳医院神医张兰新大夫,他来看过我,给我扎针、按摩。确定没有骨折现象,但亦十分震动,并向我详细询问当时撞车的情况,我告诉他我是在人行道上行走的,但我明明看见由北开来的汽车确实离我很远,因此在这时候我就没有注意右侧的来车,据我的估计那辆来车是开得太快了,发现了我急行刹车时已离我很近,假如再近丝毫,我必然粉身碎骨了。

    张大夫问我曾否看见车牌号码?这种情况之下,我哪里顾及这些……

    凤霞夫人当然会问我为什么走路一拐一拐的?我只用非常平淡的口气说:“走路不当心,一下踩到路旁土坑里,把脚崴了。”

    张大夫为我治疗三四次之后,脚肿大见消退,但是消退到一定程度就消不下去了,至今已过一个月又二十天仍未完全消肿,而且显红色,据医生说是软组织挫伤,并可能伤及骨膜之故。当时张大夫要回哈尔滨家里去过春节,他委托他的另一个病人好友小贾陪我去协和医院照一张右脚x光片,小贾热情地陪着我,并找来另一位年青朋友搀扶我;更想不到的是把医院的骨科主任都请了来,否则见到那排着长队的等待照片的病人,我真不知还要受多少罪?然而很快我就拿到了照片,主任诊断,右脚骨丝毫无损。

    尽管彻底消肿至今难以做到,但走路却是日见自如,基本恢复到被撞之前的模样;只是容易疲倦了些,不敢走太长的路了。当然这只能是暂时现象,“伤筋动骨一百天”,还只不过五十天啊。

    对妻子的隐瞒几个月来一直未露破绽,是我对任何一个知情者再三关照的成果。但是忽然,我们的好友,朝阳医院另一位康复大夫任小姐打了一个电话给凤霞,对她朗诵一篇北京青年报的文章,题目是《吴祖光受人尊敬》,稿子不长,却谈的恰恰是我被汽车撞伤的事。我是随时注意这一事故对妻子保密封锁的情况的,看到妻子接电话时表情有异,赶紧到隔壁房间拿起电话分机去听,却是正谈的这事,只有暗暗叫苦。然而事有出乎意料之外者,凤霞听了之后,竟没有太多责备,我就算过了关了。

    那位曾经以其热情、负责而深深感动过我,并问了我的住址、姓名,声称明天定来看我的女士,多真诚,说话多好听的女士啊!但最后她终于只是说说而已,根本没来……

    于是,有好多位好朋友听说此事后埋怨我糊涂。为什么不记住汽车牌号?为什么不问车主的姓名、身份、住址……

    我也问,即便来了又怎样?已经撞了,又不是故意撞的。让她负担医药费吧,我除去付了点照片费,医生来看我我也没处交费去。至今没消肿,只有等它消肿吧。唉!算了,算了……再说,我还真怕她来,她一来,我的秘密就全部曝光……虽然后来还是曝光了!

    总而言之,在我七十六岁之年,在右额眉梢重创之后,右脚骨又经受一次更为强烈的冲撞考验。结论是:

    汽车也没撞死我。

    1993年3月12补记,4月19日从青岛写给《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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