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百年经典散文·闲情谐趣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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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癖(2/2)
    按理说,小孩子年纪小,入世不深,不应该养成什么古怪的习性。可是据我的观察,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癖,他们缺乏理性,往往有些莫名其妙的喜好。喜好什么,而莫名其妙,亦是癖,至少类乎癖。

    曾见许多小孩,当他们两三岁的时候,喜在地上抓鸡屎吃,喜在门窗器具上掠尘灰吃,亦有喜食泥土者。有一女孩喜吃干鸡屎,见则如得糖果,若有人阻她抓食,必号哭滚跌,与之拼命。又一小孩常瞒着大人,躲到人迹少至的阁楼上去吃灰尘。若被人发现,他即害羞而逃。我的一个侄女,幼时喜吃水烟袋烟杯中之所谓“烟屎”。每见大人呼水烟,必索其烟杯,到手,先以指头抠食,而后十分馋饕的置杯于口中舐吮之,吃的眉开眼笑。若要不到手,则撒赖拼命。平常欲止其啼哭,或欲其依从何事,亦唯有以给她脏烟杯子为条件,始能达到目的。这都是说的两三岁小孩子。还有一亲戚家之女孩,年已七八岁,喜食纸灰。平常吃的,是吸水烟用的纸捻儿上的烬灰,这不算奇。一次邻家有了丧事,俗例于钵中烧“纸钱”,以奠亡魂。此是大量的烧纸,有大量的纸灰。她即成天守着那钵子,大把大把的抓了吃。吃到咳呛流血,吓得哭起来,哭了一会,想想,还是不能忍禁,抓吃如故。其何以有此?想是生理上缺乏什么质素?怕也未必。今大人之嗜好烟草,已成一全世界普遍的风习。吸烟与吃灰,严格的,客观的说,有什么不同?人本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儿。

    小孩子恶作剧,喜破坏好杀生,这是人所共知的。但平常不过喜弄坏玩艺或用物,喜弄死蚂蚁蜻蜓而已。我知道两个实例,却有远甚于此者。有一男孩与其所配之童养媳,都是十岁上下的年纪。这小俩口儿,每在大人外出时,将家中的鸡捉住,两人合作:一个提着翅膀,一个以一通旱烟袋用的铁钎,自鸡之粪门通入,自嘴中穿出。如此弄死的鸡,不知有多少;有时一次要弄死两三只。虽被大人严行打罚,亦不能禁。问他们鸡蛋好吃不好吃,答曰好吃。问既如此,家中的鸡死光了,有没有鸡蛋吃。他们亦知道没有鸡蛋吃。又一岁小孩,其母有事外出,叫他在家好生摇小弟弟睡觉。他却跑到厨房中拿来菜刀,先将其弟之“小”割下,再将睾丸割下,又将其鼻子耳朵全都割下。一个不到周岁的小弟弟终被脔割而死。这简直骇人听闻了。他们何以喜干这残忍的事?不过解释说,因为小孩子好奇,顽皮无知,等等。其实亦不尽然。日本“皇军”占领我们首都后,以杀人多寡赌胜负,岂亦出于顽皮无知?人这个东西很复杂,有的本没什么理性可言。

    我的一个小孩今年算是六岁。此君颇有些有趣的癖。他常坐着出神,一个人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每天早晨在上马桶时,他独自坐着,眼睛看定一个地方,做着手势,说:“这边来了一只老鹰,哦,没有了!这边来了一只狐狸,哦,没有了!我拿石头打你!你不怕石头?搬飞机来摔你炸弹,看你怕不怕?”云云。不知他是对谁说话。又常喜弄点吃的东西,一个人躲到门角落里,以门将自己遮掩起来,有时于其中扮演数个人对话,有时不作声,也不吃东西,呆头呆脑的蹲着,久久不动。也不明白他想的些什么。我知道许多小孩有类此的癖性。我依稀记得我自己幼小时,亦喜如此,情形大致与我这个儿子相同。所以我对此孩的所为,颇了解与同情。但我已忘记自己当时毕竟是何心情。于是有人说,此孩此癖,是受我的遗传。有些癖性乃由遗传而来,恐怕不假。

    总而言之,孩子们的癖似都无关乎“积习”;与大人们的癖究竟不相同。

    癖,是畸形的发展;做文人,据说须有天才,天才亦是畸形的发展。故若将此题目拿到文人身上,亦有不少可谈的。

    林和靖妻梅子癖鹤,王羲之癖鹅,陶渊明癖菊:此不过有所喜爱而已;纵然也算是癖,无足奇者。史载温庭筠每吟咏,必八叉其手;陈后山作诗,先闭门酣卧。这就有点意思。德国哲学家康德氏,于其搁笔凝思时,恒注目窗外远处的一棵树梢,一日此树被伐,遂致文思枯索。英国文豪约翰生,每于深夜,踯躅街头,遇电杆则以拳击之;若身已走过,发现遗一电杆未击,必回身补击之。这也有趣的很。但此皆见于记载,何必谈它?我们还不如近处取材,谈谈当代的中国文人。

    当代的中国文人之中,不佞只于几位新文艺作家有些所见所闻。诗人朱湘喜蓄长发及肩,状如古板书上所见披发行吟之屈大夫;后先生竟亦是投江而死,此亦大奇!又白采先生喜于案头置一极精巧之珠漆小棺,白莽先生喜以骷髅脑袋作书案小摆设。但此皆得之传闻,未知翔实。而今这几位也都亡故了。

    俞平伯先生酷喜昆曲,执教清华时,居南院,家中聘一笛师,每课毕及星期假日,则携一篮,中置笛子曲谱与水瓶茶杯之属,偕夫人公子暨笛师,到校后圆明园废墟中大吹大唱,往往流连终日。夜间及风雨天,则于寓中行之,星期六之日虽至夜深,歌声笛声不止。又闻一多先生,自民二十前后亦任清华教授,喜穿“双梁鞋”“扎脚裤”;此时新士大夫阶层无论中装西装皆穿皮鞋西服裤,闻先生独保持民初服式,故显得古香古色,极为惹眼。我已快十年没看见俞、闻二先生,现在如何,不敢妄测。但若许我妄测的话,我敢说他们十分之九不会改变。

    小说家张天翼住在南京他的令姊家里时,喜欢带点稿纸,跑到熟朋友住处去写文章。又有一奇习,就是喜欢用两个指头扯他的下嘴唇。在他写稿子凝思的时候,听人家谈话的时候,必将其下唇连连揉而扯之,愈想或听得入神,则愈扯得上劲。问他为何这样?他笑而不答。后来我查明白了。此习之起,是因为他的下唇的里面破了一块皮,破处结疤,他即揪着嘴唇,将此疤于牙齿上面搡破之,等到再结为疤,再揉破之。随破随结,随结随揉。积日既久,疤上加疤,遂致长成肉茧。若不揉扯它,就有些难过;若是揉扯它,则颇有趣味。——是这个道理。但是当初既已结疤,又将它揉破做什么?这却没道理可说。杂文作家魏猛克喜躺着看书,同时脱了袜子,自搔其脚丫,及倦而抛书,则将其臭袜子夹入书中,以作书签;及起而整装,则另取一双袜子穿之;及再躺下看书,随手另拿一册,看了一会,又以刚自脚上脱下之袜夹入之。故其床头抛乱的书中多夹着此种奇妙的书签。

    我结识老舍先生暨何容先生亦已多年。二位先生皆正正常常,合情合理,想发现他们什么特殊习性,简直无懈可击。近年过从较密,竟被我“把握”到一些些。原来何容先生睡觉喜以被蒙头,如小孩子听了鬼故事之后睡觉者然。又酒后话多,说来说去,反复无已,只是那一句。但此一句必是参透世情,至警至辟之语。老舍先生除每晨必打一套太极拳外,于写稿停笔时必以骨牌“打通关”,以养精神,以助文思。其骨牌置于床上;写了一会,遇着了问题,即离开桌子,坐到床沿上,打一会通关。问题有了办法,立刻丢开骨牌,继续伏案去写,不管通关有没有打通。又嗜食苦瓜。他到敝寓串门儿,自己买了苦瓜带来,托为炒菜佐餐。问是否须放水中漂一漂,漂去它一点苦味。先生乃大惊诧:“就是要吃那个苦味儿!”我试吃了一筷子,其苦赛过奎宁,不禁连刮舌头。

    或说,这里所谈的,有些无非是小小的习嗜而已,多还算不得癖,至少不奇不怪。这是可以说的。但也要看发展下去不。比如何容先生,倘若将来在炎天暑热时候,也要弄床棉被蒙着头始能睡觉;比如老舍先生,将来若从苦瓜中提炼出精或粉,以瓶装着随身带着,吃饭时必须于菜及汤中搁它一勺,如平常之放盐放油或放味精味素者然:这时请问以为何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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