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辩论的艺术 (5)辩论中的反悖论(2/2)
有人问美国第二十八任总统伍德罗·威尔逊,他准备一份十分钟的讲稿,得花多少时间?威尔逊回答:
“两个星期。”
准备一份一小时的讲稿呢?
一个星期。
二小时的讲稿?
不用准备,马上就可以讲。
威尔逊说写一份十分钟的讲稿要用两个星期不免有些夸张,但他整个话的意思是说,演讲稿要写得简短精悍,而且越简短精悍的演讲稿越难写。
这里,主要的意向是很突出的,应当归入反论。但悖论则具有两个看来供销科抵牾的判断,也就是说,有两种意向。
实际上,很多真理都是带有悖论色彩的。
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是个非常机敏健谈的人,他的话语不多,也看似平常,却往往孕含着深刻的耐人寻味的哲理。
有一次,他的几位朋友在一起闲谈,互相提出一些毫无意义的问题。看到林肯走过来,一个人这样问他:“请你说说看一个人的腿到底应该有多长?”林肯对这个问题显然是不屑一顾的。他漫不经心地答道:“嗯!我想至少应该碰得到地面才行。”
高尔基曾经说: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不要枪杆子必须拿起枪杆子”;
“此时无声胜有声”。
我们在辩论中适当使用反论和悖论,必然也能收到亲王的效果,提升语言的哲理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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