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和枪声几乎同时结束,朱瑛洁的纤细手指冷漠的扣动了扳机,原本属于科摩斯自己的那把手枪里的最后一颗子弹,尽忠职守的从枪膛里射出,钻入科摩斯的眼球,摧毁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之后,兢兢业业的贯穿了科摩斯的脑袋。
随后,是手枪跌落在地的声音,朱瑛洁好听的声音又在极度安静的酒吧里响起:“喜欢我这双鞋么?沾了血了,送给你吧。花了我三百多美金呢!”说完,朱瑛洁弯腰脱下左脚上的那只高跟鞋,放在了科摩斯的唇边。
弯腰下去的时候,筒裙勾勒出朱瑛洁臀部完美的曲线,只是,这时候已经没有人还有心思欣赏她的身材了,不少人甚至因为朱瑛洁杀人时表现出的冷漠而感到了胃囊的翻滚,鲜血的味道早已弥漫整间酒吧,刺激着这些酒客本就酒精上头的神经。
从科摩斯嘴角淌出的鲜血,很快洇滩到高跟鞋中。
转过身,拍拍仍自目瞪口呆大脑早已一片空白的叶俊,朱瑛洁的口吻恢复了温柔:“傻小子,还愣着干嘛?等人来抓你么?”拉起叶俊脏兮兮的小手,朱瑛洁依旧保持着迷人的仪态,纤腰轻摆朝着大门走去,似乎她只是个喝完酒正常离去的酒客而已。
走到大门口的时候,朱瑛洁突然回过头,冲着酒吧最深处的那个角落性感万分的迷人一笑:“我敢打赌他们会把你当成我们的同伙,你如果不想走,就要留下来收拾烂摊子咯!”
她用的是汉语。
酒吧的大门打开了,一股凉风钻了进来,任谁都能想得到,科摩斯守在外头的那些手下,一定正在以最快的速度朝着酒吧大门的方向跑来。
顺着朱瑛洁的目光,不少酒客都将目光投向了那个阴暗的角落。虽然她说的是什么,这帮人都听不懂,但是却不妨碍他们判断出朱瑛洁是说给谁听的。不少人也都发现了,刚才那一声轻微的笑声,也正是出自这个角落。
怎么原来朱瑛洁还有帮手的么?――看到角落里站起一个脸色颇有些尴尬的亚裔男子,不少人心里顿时同时涌现了同样的一个念头。
看到这帮人仿佛恍然大悟的表情,站起身的男子更是苦笑叠叠,显然这帮人都已经把他当成了朱瑛洁的同伴,那么朱瑛洁的提醒好像也丝毫不错,科摩斯的手下又或者当地的警察进来之后,见到一个同样身为华夏人的他,很难不把他当成朱瑛洁的同伴。
尤其是当这个男子站起身来的时候,立刻就让人很是震惊于他的长相。哪怕这间酒吧里黑人和白人各自占了半数,人种的不同也没能阻止这些人认为这个男子是一个漂亮到无可挑剔的家伙。没错,就是漂亮,而不是称赞男性通常所用的英俊或者帅气,这个家伙真的漂亮到令人发指的程度,如果换上一身女装,几乎所有人都会将他当成一个没什么胸部的女人。
有一种美丽叫做精致,这个男人的五官就无疑精致到了极限,就好像,华夏国最为著名的瓷器一样,脸上的每一个器官,都好像艺术家手下雕刻出来的完美之物,而且搭配起来更是让人立刻有一种见识到上帝手笔的感觉。
简单的说,这根本就是一个应该进入影视圈,然后无论何时何地出场,都会立刻引起一堆女孩子失声尖叫的类型。跟他比较起来,科摩斯那可以称之为英俊的面庞,就只能用粗糙来形容了。
这样的一副长相,似乎更容易被所有人当成朱瑛洁的同伴来看待,男俊女靓,走到哪里似乎都该是最佳搭配。可是这副让这个不过二十出头的男子走到任何地方都从来不缺乏女伴的长相,如今却成为了男子最容易被当成朱瑛洁的同伴的“证据”――妈|的,这又叫什么狗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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