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大义今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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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大义今释》 第4卷 第07章 关于诸法无常的分辨
    这时,大慧大士又问:“一切外道,皆起无常妄想,您也说一切有为法都是无常的,都是生灭灭生的,这是什么道理?佛和他们所说的,究竟哪一种是邪?哪一种是正?或是有几种妄想呢?”佛回答说:“一切外道,有七种无常,都非我所说的法。哪七种呢?1他们认为,作了便舍,就是无常。2有的说:有形相的,就有坏灭,这便是无常。3有的说:色相等法,便是无常。4有的说:色法等转变了,在这转变中间,便名无常。因为一切相续之间,自然会不断地坏灭,例如乳变为酪等等,在这转变的中间,根本就不可能见到它不变的本体,所以便名为无常。5有的说:性是无常的。6有的说:所谓性,本来就是无性,所以名为无常。7有的说:一切法的自性不生所以是无常。这些无常之见是遍在一切法之中。大慧啊!所谓6性无性是无常,就是说四大物理性能,以及它所造成的物质观象,必然会毁坏的,但是四大自身物理的性能,却不可得,而且还是本来不生不灭的。所谓7不生无常,就是说一切法本来是不恒常存在的,这样才叫作无常。因为一切法的有和无,根本就是不生,如此加以分析直到不可见的微尘,便见虽生而不生的道理,这便名为不生无常。如果他们不知此理,便随在一切外道的见解中,认为虽生诸法却是无常的了。

    所谓5性无常,就是由于一切都是自心妄想所推测,认为一切诸法不是常存的,都因为别有一个无常之性的关系。为什么呢?也就是说有一无常之性是不坏的。换言之,就是说一切诸法之性,除了无常的自性外,都不是恒常存在的。殊不知根本就没有一法,能够使一切法性至于无性的。如果有一无常之性,能使诸法无性的,那也只是像用杖棒等物击破瓦石,使人们能够见到它的作用啊!人们所看见的现前各种事物,都有它的同处,那所说的无常之性,就没有能作和所作的差别,却指不出来这是无常之因,那是事实之果的作用了。如果能作和所作是相同的,那一切诸法,性本是常,就没有另外一个无因而生的无常之性了。大慧啊!一切诸法的自性,何以是无自性的?那是有它的原因的,但却不是愚痴凡夫们所能了知。如果不是相同的因,却能够生成同类事实之果,那么,一切诸法之性,便都是无常,那因果就不成立,能作和所作也就没有差异。事实上,一切诸法,都可以见到它的异处。如果有一无常之性,那就堕在有一能作之因的性相之中。而且一切诸法之性,根本上都不是究竟的,那无常之性,它自身也便是无常的。既然无常之性,它本身也是无常,那就应该另有一恒常之体,能生无常之性了。

    “如果无常也入于一切法性当中,那使堕在时间的三世律里了。那么,过去时的色相,已经随着坏灭而去,未来的还没有生,现在的,却和坏灭同时。而且色相是因为四大(地、水、火、风)累积的差别所形成,四大和所造成的色相,现象虽有不同,而能造作色相的自性,却并不变灭,它是超然于色相的异同。一切外道们,认为四大是不灭的,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之间,那是依于四大而造作一切色相,因此才知道色相都会有生、住、灭的作用。那么,离了四大造作色相以外,外道们所说的无常之性,究竟要怎样去思惟呢?如果四大本来不生不灭,那么,能生四大的自性,就根本没有坏灭啊!如果最初造作无常的,不是四大,是另有不同于四大的作用,那就各有它的不同情形。假使是各有它的自相,那就不是从差别法中所可求得的。倘使无差别,四大就不会造作色相了。有差别与无差别,都不能造作,当知四大原来是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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