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华民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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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性和私人关系(2/2)

    从1906年到1916年,梁担任过一系列政府高级职务。在此期间,他在交通官僚机构中营建了一张势力网,这一势力网在他从政府引退后仍继续存在。例如,梁的追随者叶恭绰曾任铁路总局局长、交通银行总理、交通次长(1913—1916年,1917—1918年)及交通总长(1920—1921年,1921—1922年,1924—1925年)。梁的另一追随者权量曾任吉(林)-会(宁)铁路督办,主管过吉(林)—长(春)铁路,并几度出任交通次长及代总长。还有许多其他追随者。

    交通系在金融界的影响是它权势的另一方面。对交通银行的控制是关键,交通银行起政府银行的作用,然而却由私人投资者控制。梁于1908年建立该行,作为邮传部管理铁路、邮政、电报和航运运营资金的机构。1914年,它被授权发行货币,并与中国银行共同管理国家财政。尽管该行在政界有势力,享有特权,但1914年后,其股票的70%为私人股东持有。梁士诒通常控制政府股份,并通过他在董事中的朋友控制大部分私人股份。除了交通银行以外,梁还组建了其他几家私人银行,包括中国最重要的一些银行(其中有金城银行、盐业银行、大陆银行和北洋保商银行)。根据一项资料,梁士诒及其伙伴在政府20年代初欠有债务的大多数国内银行中有股权。1大约在1920年,梁担任内国公债局总理,该机构是为重新调整内债以恢复政府的信誉而成立的,梁的助手叶恭绰和周自齐分别任交通总长和财政总长;梁本人不仅是交通银行的董事,还在6家私人银行(其中有3家是一个向政府贷款的财团——内国银行团的成员)董事会任董事;交通系的其他成员在这几家银行及其他几家大银行中担任董事职务。

    这些例子表明民国初期派系活动的某种多样性。其他派系具有更强烈的军事性(曹锟、吴佩孚的直系,张作霖的奉系),还有一些派系主要由国会政客和报人组成(研究系、政学系)。总之,最成功的派系全仗着人多势众、随机应变,才在政府的更换、军事和财政命运的变动中幸存下来。

    主要由派系组成的政治体制可能披着立宪主义的外衣,但现实的政治斗争必然是派系之争。由于更多地以对个人的效忠而不是对体制的效忠为基础,派系的规模仅限于领导人亲自培养或通过最接近的助手培养的三二十人。接下来,可能再由这些追随者去指挥最底层的广大士兵或各部门的职员,但对这些人的利用仅限于派系成员有权指挥他们的期间。哪一派也不可能形成压倒的力量以压制敌对集团,并获得对政府的长期控制。即使某派领袖设法得到了总统或总理的职位,其对手仍将在各部、国会、银行或地方军队中保持他们的立足点。从这些据点里,他们将团结起来共同对付统治的派系或联盟,发表猛烈抨击的言论,制造谣言,扣压资金,阻挠军事联合,直到时机成熟,便用行贿或政变的手段强行改换政府。同时代的外国人常将民国初期的政治活动看作“喜剧”。事实上,这些都是宗派主义的政治活动,按其自身逻辑发展,并在发展过程中破坏了宪政的结构。

    1 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在中国》,第95—96页。 1 《北华捷报》,1922年2月4日,第2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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