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这个论点再扩展一下,人们可以看到精英们活动的每个领域内都有类似的发展。相互矛盾的发展影响到旧有精英中的两极。那些缺乏自立生活手段的人常常被迫与普通人民的生活有更广泛的接触,并在一个有助于革新的时代里在大众文化中起创造性作用。这种情况不仅仅表现在元杂剧上,还表现在思想和民间宗教方面,表现在基层的各级政府中(在这里,那些够格做精英的人是不能正常供职的),表现在提供农业和医疗等应用技术上,无疑还有一些尚未被当代的学者确认与研究的行业。然而,相比之下,还有一些旧有精英拥有可靠的生活来源,这在受扰乱较少的南方更是如此,他们蔑视时代潮流,不屑与民众交往,他们或许已变得与自己社会的日常生活格格不入了。他们不能也不肯在政府中服务,因此他们也缺少儒家那种对公众生活负责的实践上的动力。以上两者是极端,与后者相比,我们更容易想起前者多得多的实例,但这两种现象都是存在的。
这两类地位大不如前的元代文人精英,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与整个精英社会一起,创造出了艺术、文学的丰硕成果。由蒙古统治造成的在某些文化发展领域中的特殊状况产生出了一种建设性的力量。在13世纪最后40年忽必烈长期统治期间,蒙古人的都城大都(今北京)的建设规模颇为宏大,展现出城市布局与建筑的辉煌,并辅以井然有序的水利工程。蒙古人和包括波斯人、阿拉伯人在内的西亚人精通天文、数学以及发源于中东和地中海东部的其他领域的知识。其中的一些知识已经传到元大都,而源于中国的知识也开始反向传播。元大都统治者的世界观并不局限于中国的传统。在当时及以后的中国人的认识中更重要的是:蒙古人的统治重新统一了长期处于分裂而同属于汉文化圈的南北两部分。在思想、经学、经世之学、科学以及书法、绘画和诗歌方面都出现了多种流派,并且各具特色。这些异彩纷呈的流派现在都被吸纳到国际性的蒙古大都这个母体中来,然后又发散到各行省的大城市中去。元代中国提供了比以往中国正常情况下要宽泛得多的精英层——超精英层。同时,它又提供了自盛唐以来中国精英们从未体验过的各种刺激与交流的一个活动舞台。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这些积极的因素,其中很多并未被当时的精英们所珍惜,也遭到其后各朝代的诋毁,直到现在我们才可能予以重新评价。
元朝作为宋、明两朝之间的一个朝代,尽管给传统的精英阶层带来了冲击,但从社会史角度来说,它印证了中国社会结构及其正统模式的牢固性。那种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短暂的”精英阶层作用的扩散,一直被仅仅看成是暂时的、不合常规的现象。一种关于应当拯救什么样社会的观点,以这一个世纪的权宜性妥协为由而坚持了以上看法,这一观点很有生命力,实际上是不可动摇的。元代有意无意施加的各种压力,都没有使中国在其早已确立的社会发展轨道上转向。但这些压力还是导致了对非正常条件的许多有益的反应,尽管人们还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一点。
1 [453]史仲文:《中国戏剧的黄金时代:元杂剧》,第3—19页:[80]詹姆斯·i.克伦普:《忽必烈时期的中国戏剧》,第3—30页。 2 [558]吉川幸次郎:《元杂剧研究》,第72—241页;郑清茂汉译本,第44—162页。 1 [206]威尔特·l.艾德玛、斯蒂芬·h.韦斯特:《1100—1450年间的中国戏剧史料》,第1—94页等。 2 [539]斯蒂芬·h.韦斯特:《北戏发展中的蒙古影响》。 3 [799]邵循正:《元代的文学与社会》,邵的观点对许多当代学者颇有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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