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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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战争到并存:1142年和议以前的金宋关系(2/2)

    很难说金朝是何时才最终意识到,他们是不可能征服宋帝国的。早在1132年就已经有过一场流产的和谈,而最终促使女真人下决心与宋和谈的因素之一,很可能是1135年宋朝废帝徽宗之死。徽宗死于松花江畔的五国城,他和他的前宫廷人员曾被关押在这里。

    金朝政府认识到,控制在自己手里的皇室人员是具有头等价值的外交资本,于是便相对提高了对他们的待遇。他们的命运开始逐步改善,这在金的史料中都有记载(宋朝史料则对此保持沉默)。1127年初,徽宗和钦宗被降为庶人,1128年又曾被迫在阿骨打的陵寝向他的牌位鞠躬并为他穿孝——这是强迫所谓罪犯所做的赎罪仪式。此后二名前皇帝被正式封为昏德侯与重昏侯,这头衔分明带有侮辱性。六名宋朝的王妃被分别赐给完颜家族的成员为妻。1137年,宋廷正式收到徽宗死亡的讣告,当和约签订在望之时(1141年),徽宗还被追封为天水郡王;他的还在世的儿子钦宗则被封为天水郡公,即使是金,也是重视辈份的。

    要注意他们这块名义上的新封地位于一个中立地区,他们的封号也不像原先那样带侮辱性。天水在今天甘肃省东部的渭河上游。几个月以后,钦宗得到了与他那“公”的爵位相符的俸禄。和议缔结之后,被掳到金的宋皇族的男性成员也都得到了俸禄,到1150年又惠及于皇族中的妇女。换句话说,金是将这些俘虏作为人质对待的,他们总是能够利用他们对宋施加压力。不过,随着1156年钦宗故去,金丧失了最重要的人质,再也无法用他来阻止宋对和议的违背了。

    订立于1142年的、协调宋金关系几乎20年的这一和议,是一场拖沓冗长的谈判的结果。金的优势在于能够用归还宋徽宗及其皇后、皇太后的灵柩作为交易的筹码。他们还持续不断地派兵侵入黄河以南地区来向宋施加军事压力。1140年,他们再次攻占了整个河南和陕西,这两地早在1139年当和谈获得初步成果之后就已被归还给宋了。但是尽管如此,只要在杭州——1138年定为南宋国都——的抗金势力仍然当权,和议的缔结就是不可能的。只是在最有战绩最孚众望的宋朝将领岳飞被他的对手秦桧除掉之后,签订和议的道路才最终被打开。1141年,岳飞在狱中被屈辱地害死,这一卑鄙的行为使和议的倡导者秦桧在中国历史上遗臭万年。

    宋金之间的和谈几乎就是在此时开始的。这是一场纠葛甚多且旷日持久的谈判。似乎是从金这方面,通过都元帅完颜宗弼给宋国传递过去一个信息,即只要宋同意将淮河作为两国的国界,和平就可以实现,这是1141年10月的事。完颜宗弼是阿骨打的第四子,曾受命总管中国中部的事务。两个月以后,宋对此表示了原则上的同意。宋朝的史料记载了双方国书的提要,日期是从1141年10月到1142年10月,但和约的具体条文,或者更准确地说,是金与宋的誓书,却没有保留下来。我们如今能够见到的,只是1141年末宋朝接受条件的誓书的片断。和平的条件是苛刻的,宋同意以淮水中流作为边界,这意味着整个中原都被送给了侵略者;还有,后来在1206年战争中起过重要作用的战略要地唐、邓二州(位于今湖北[译者注:应为河南]),也割属金朝。从1142年起,每年一度贡银绢25万两匹,于每年春季的最后一个月由宋派人送到位于淮北金朝边境的泗州镇交纳。此外,还有关于沿边安全措施的条款,如不得追赶从宋逃到北边的人,宋不得在边境各州驻扎重兵;宋还答应不隐匿北边的逃人,而是将其引渡给金。

    宋朝的表辞极尽谦卑之能事,对宋朝新的藩方地位表示承认,称金为“上国”而自称为“弊邑”,这种谦卑还表现在将岁币称之为“贡”。但是最丢脸的还是,金不再把宋当作一个拥有主权的国家来对待,而只是将其看作侍从,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宋朝的史料中丝毫未曾保存有金朝册封高宗赵构为宋帝的册文了。与此相反,这一册文却被载于《金史》的宗弼传中,该传中还附有宋主遣人送给金国的誓表1。这显然是记载宋朝皇帝一生经历的文献中最难堪的一件。至于他自称为“臣构”,其自我否定显然也达到了极端。

    将这份册封高宗的册文记载下来的金朝使臣是一个汉人,曾在辽朝做过官,然后又被金廷雇用。他被高宗接受来作为一个正式见证,时值1142年10月11日,显然应该把这个时间作为敌对行为结束而一个新的共存时期开始的标志。金撤回了军队,同意将徽宗及其皇后的灵柩退还给宋。不过,现存的有关二国间磋商的文件和高宗誓文的片断都未提及两国间贸易的恢复,这是很令人奇怪的,这肯定应归结为史料的缺漏,因为事实上,合法的边境榷场已经建立,最重要的一个是泗州。贸易很快就再度繁荣起来。

    南部边界的稳定和对中原的最后征服,导致了金朝政治和经济中心自北向南的逐渐转移(见地图17)。越来越多的女真人定居在中国北方,使金朝最终成为这样一个国家,无论在伦理上和经济上,都在很大程度上汉化了。而从宋的一方来说,因和约签订所带来的并存局面也颇为可贵,尽管不得不正式接受藩属国的地位,但高宗毕竟得以稳定了局面,尤其是因为终于掩埋了徽宗遗体,使他得以尽孝道,也使他母亲获得赦免。虽然金朝拒绝将钦宗放回,但这一拒绝未必不是正中高宗下怀,因为如果他的哥哥回来,他作为皇帝的地位如何,就颇为微妙了。

    1 [646]《金史》,卷77,第1755—1756页。关于宋金和议的论述,见[144]傅海波《宋金条约》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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