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文字狱及其心理后果
来,使人盲目的黑夜,
遮住可怜的白昼的温柔的眼睛,
用你的无形的毒手,
毁除那使我畏惧的重大的绊脚石吧!
天色正在朦胧起来,
乌鸦都飞回到昏暗的林中;
一天的好事开始沉沉睡去,
黑夜的罪恶的使者却在准备攫捕他们的猎物。
——莎士比亚《麦克白》
共和国需要品德,君主国需要荣誉;而政体则需要恐怖。
对政体,品德是绝不需要的,而荣誉则是危险的东西。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腊肉”,是网络上创造发明的词汇,专指僵尸、干尸之类的古董玩意儿;“康雍乾腊肉”,是我凌沧洲的发明,专指被吹为盛世明君实则暴君的康熙、雍正、乾隆的僵尸。
17、18世纪正是欧洲日新月异的时代,尤其是18世纪,启蒙时代解除了套在人身上的枷锁,反观东方大地,在康雍乾腊肉的带领下,套在中国人身上的枷锁不是没了,轻了,而是多了,重了,恐怖笼罩大地,血色密布乾坤,神州沦为鬼州,人间化作地狱。
“腊肉”们对刨棺戮尸情有独钟
北风如刀,满地冰霜。
江南近海滨的一条大路上,一队清兵手执刀枪,押着七辆囚车,冲风冒寒,向北而行。
前面三辆囚车中分别监禁的是三个男子,都作书生打扮,一个是白发老者,两个是中年人。后面四辆囚车中坐的是女子,最后一辆囚车中是个少妇,怀中抱着个女婴,女婴啼哭不休。她母亲温言相呵,女婴只是大哭。囚车旁一清兵恼了,伸腿在车上踢了一脚,喝道:“再哭,再哭,老子踢死你!”那女婴一惊,哭得更加响了。(金庸《鹿鼎记》)
这是文学家描写的清朝文字狱时押解《明史》案囚犯的一幕,我相信,真实的历史远比这更残酷。
1663年的《明史》案,是清王朝套向中原百姓身上的一根铁索,写作者、参阅者、刻工、刷匠、买书的、藏书的都被斩。妇女均发配边疆为奴,死至少七十余人,牵连七百余家。并且把主编者庄廷鑨戮尸。
显然,对这些不合乎清朝统治者标准的历史观必须扫荡干净,才能让江山永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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