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之新中华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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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王石死了(2/2)
    看到柳风答应了,梁明很高兴,这些天来几人相处的很愉快,柳风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身份歧视过他们,所以梁明不想和他翻脸。但他还有点不放心,他要画一个大饼,先将他们砸晕了再说。

    “杀官,这在大清朝是死罪。杀了陶汝成咱们就是第一等的通缉要犯,但我梁明不想一辈子东躲西藏的过日子。”梁明这话听得众人精神一振,“我已经想好了,咱们现在的力量还报不了仇,仍需积攒几年。等杀了陶汝成后,咱们带着手下的弟兄们到南洋去,…………做个富家翁……”

    这不是梁明胡呗的,他是真有打算下南洋。大清朝太大了,太强了,纵然再是**无能,它的根基也是不是现在的一些起义能颠覆的。但南洋就不一样了,虽然势力复杂,但还不是全无反手之力,至少要弄个像兰芳共和国那样的存在还是有可能的。

    当年看《迹》时,梁明对那个南洋的华人势力很感兴趣,在百度上很搜了一阵,对它的展史还是很清楚的。如今是乾隆三十五年,它的缔造者广东梅县客家人罗芳伯还要再等两年才会去南洋,而成立兰芳共和国的成立还要再等上七年。想想这个小国,在南洋那个复杂的形势下相传十三世,历经百余年,的确了不起!

    ps:兰芳共和国(1777年~1884年),全称兰芳大统制共和国,

    亦有说是南方共和国,是华人所创立的第一个共和国。但该国最初在加里曼丹岛上并非政治组织,而是一家贸易公司。1777年广东梅县客家人罗芳伯在东南亚西婆罗洲(今加里曼丹西部)成立了“兰芳公司”,1777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成为“兰芳共和国”。兰芳大统制建立时,第一任总长是陈兰伯,第二任总长是罗芳伯,兰芳大统制名称取之于此

    兰芳共和国以坤甸(东万津)为都,并将立国之时,西元1777年当年定为兰芳元年。国家元称大唐总长或是大唐客长,意思是华人作客海外的长,且「国之大事皆众咨议而行」,以类似于民主选举和禅让的形式传承,前后历任十二位总长。

    后来由于清朝在外交上多次失利,西洋人开始认识到清朝已经衰弱,无力再顾及境外的事,趁着中法战争的爆,荷兰开始重新部署占领行动。公元1884年,荷兰入侵兰芳共和国,兰芳共和国虽进行了抵抗,但终因寡不敌众而失败,其残余势力逃至苏门答腊。不过,由于仍害怕清政府作出反应,荷兰并未公开宣称已占领兰芳地区,而是另立了一个傀儡以便进行统治。直到西元1912年清朝灭亡、中华民国成立后,荷兰才正式宣布对兰芳地区的占领。兰芳共和国自立国至灭亡,共经历一百多年。

    当时在东南亚建立的华人国家不仅是“兰芳共和国”一个,还有其他几个国家:

    广东省人吴元盛,在婆罗洲北部建立戴燕王国,自任国王,王位世袭,立国百余年。于19世纪亡于荷兰;

    广东省潮州人张杰绪,在安波那岛(纳土纳岛)建立没有特定名号的王国,自任国王。19世纪张杰绪逝世,内部生纷争,王国瓦解;

    福建省人吴阳,在马来半岛建立另一个没有特定名称的王国。于19世纪被向东扩张的英国消灭;

    还有暹罗王国的开国国王郑昭;

    三佛齐国王张琏(广东饶平人);

    婆罗国王某(福建人);

    爪哇顺塔国王某(广东潮州人);

    以上华人国家均于19世纪亡于西方殖民者对东南亚的侵略狂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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