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之新中华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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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贩私盐(2/2)
    如果说有些不同的话,梁明依旧没能习惯晚上早早睡觉,天黑透了一个人还在灶棚里待着。他捡来的贝壳虾蟹也不是卖钱,而是变着花样的吃,虽然只是水煮火烧而已。

    每天晚上,梁明都是煮熟拣到的那些鱼虾,这些东西放在从前都是所谓的纯天然无污染的上等海鲜,可没有什么调料的白煮尤其是没有什么米面的干粮吃食,就这么吃,很快就会厌烦。

    不过他还是坚持吃下去,尽管每次都有要呕吐的感觉。梁明一是觉得自己在这个时代,必需要有好的身体,好的身体必需要有足够的锻炼和营养的摄入,这等穷苦的生活环境,能保证营养的也就是海里的这些鱼虾了;二是大家都吃你不吃,显得很不合群,有时候隔阂就是在不经意中产生的。至于说是足够的锻炼,梁明每天早晚都是把当年跟朋友学习的反复练习,从基本的跑步,俯卧撑到军体拳和警察的擒拿动作,反反复复的练习,既是一种习惯也是自内心的渴望。人类,无论强弱,在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总会下意识的让自己变强,这是人类潜意识中的自我保护。

    今天挑着两担末盐,一根扁担加跟绳,走在坑洼不平的路上,上下一颠担子肩膀和手腕就是钻心一样的疼痛。

    从出门到现在一共是走了一个半时辰,梁明估计着三个小时差不多走了二十来里路,并不算慢了。

    梁明正在揉捏这肩头,突然间前面不远处草丛中窜出来六七个人,朝着这边迈着大步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大喊:

    “巡检司缉拿私盐,违者格杀勿论!”

    ps:巡检司为中国元朝,明朝与清代县级衙门底下的基层组织。该组织于元朝创时,通常为管辖人烟稀少地方的非常设组织,除了无行政裁量权之外,也没有常设主官管,其功能性以军事为主。明朝依其例沿用,不过佐以行政权力。

    晚清,中国人口大增,相对的县衙数量并无增多,于是次县级的巡检司在数量上与功能上日渐增多,也多有通判等官职设置。

    巡检司虽然是基层社会控制中承上启下的重要设置,但它是作为县令的属官,其经费靠县衙门拨付。巡检为从九品官,年薪仅为31两5钱,养廉银6o两5钱。这样的处于官僚等级中最低一级的小官,若在任职地既无社会联系,又无较强的财政资源,往往会难于开展工作。

    所以……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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