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俞敏洪:思路决定出路,脑袋决定口袋(6)
穷人虽知道怎样挣钱,但往往不知道怎样花钱。而有钱人既知道怎样赚钱,也知道怎样花钱。穷人用今天的钱,有钱人用明天的钱。
有一则很富有哲理的小故事。一个中国老太太和一个美国老太太在死之前进行了一番对话。
中国老太太说:“我攒了一辈子的钱,终于买了一套好房子,可是我下周却要走了,真是造化弄人啊!”
美国老太太则说:“我终于在去见上帝之前,把我买房子的钱还清了。但幸运的是我一辈子都住在好房子里。”
乍看这一番对话,它只是反映了东西方不同的消费观念。但若进一步深层挖掘,其中则蕴涵着一个深刻的经济哲理——要善于把未来的钱挪到今天用。过平常生活要如此,经商致富更要如此。
就一般人而言,在致富之初都缺乏资金,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今后没有钱。这主要取决于他对自己未来事业的信心和个人成功致富的基本素质与条件。只要他个人有信心致富,个人有良好的致富素质和条件,那么他未来就肯定能成为一个有钱人。既然他未来是有钱人,那么就可以把未来的钱挪到今天用。
当然就“今天”而言,未来的财富只是一个虚拟的概念,如果你若想把其变成现实的财富用于今天,就必须先向别人借钱或向银行贷款。这样你就能实现“把明天的钱挪到今天用”。
提前使用未来的钱,但千万别做出超越法律界限的事情。
沃尔夫森一生收购过很多公司,他一度是美国汽车公司的最大股东。最后,他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经营梅里特·普曼公司上。这家公司包罗了造船、建筑、化工和发放贷款等方面的业务,公司的销售总额达到5亿美元左右,但这些性质各异的要素从来没有真正成为一个整体,公司留下的是一条飘忽不定的经营轨迹。
在收购公司和交易股票的过程中,沃尔夫森常常同证券交易委员会发生冲突。于是该委员会诉诸法律,并获得了针对他在出售美国汽车公司股票时所做的虚假声明的法院强制令,这个虚假声明曾使投资者产生误解。另外,证券交易委员会还以类似的理由,就他在梅里特·普曼和斯科特公司股票上的交易诉诸法律。沃尔夫森被裁定犯有伪证罪和图谋妨碍司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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