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曾国藩挺经全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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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经 第十三章(4)(2/2)
    曾国藩认为:立法并不难,难在执法。每制定一项法令,都必须要切实地实施它,并且长期坚持下去。

    孙武,春秋末期齐国人,著名的军事家。以严格执法而闻名。孙武以自己所著兵法十三篇进见吴王阖闾,阖闾读后赞叹不已,但怀疑能否行得通,就选派一百八十名宫女让孙武训练。这些宫女平时被宠惯了,哪里肯听指挥。擂鼓向前她们偏向后,号令朝左她们偏朝右,乱哄哄地不成队形。孙武并不气馁,说:“约令不为大家熟悉,乃将帅之过。”于是三令五申,重申了军纪。宫女们以为是闹着玩的,仍嬉笑如故。孙武正色道:“我已反复演讲,你们仍不听,过在左右队长,先斩之!”阖闾见要斩爱妃,连忙求情。孙武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遂将两名队长斩首示众,然后重新任命队长擂鼓操练。此时,再无一人敢不遵从号令,训练终于收到了满意的效果。曾国藩认为,要天下真正大治,也离不开一定的法制,而且要认真执行。所以,凡立一法、出一令,期在必行。若待而不行,而后更改,则不如不轻议法令为好。

    既然有法必行,故不得任意赦免,因为“多赦不可以治民,溺爱不可以治家,宽纵不可以治军”。而与赦免相关的赎罚,也应当严禁。对于所犯之罚,不能赦,也不能赎,那么用法肯定从严。要从严而适当,恰到好处。因此,执法者“公明”和“便民”是十分重要的。否则,必然出现冤狱与累讼。冤狱多,案子的连年不决,必然导致民穷财尽,怨声载道。

    为了湘军顺利建成,他采取了“宁肯错杀一百个秀才,也不能放走一个衣冠败类”。的措施。严惩在湘军操练过程中消极懈怠官兵,对于在战斗中贪生怕死的人也毫不留情。尤其是立下的军令,更要求必须做到。他认为“视委员之尤不职者,撤参一二员,将司役之尤不良将,痛惩一辈”,那么“自然人知做慎,可望振兴”。

    “治军之道,以能战为第一义。”曾国藩认为能战是最重要的事情,假如攻城攻了半年,不小心被敌人突围,无法抵御或受了小的挫折,自己的名望就会毁于一旦。对曾国藩而言,最显露其“执行力”的战略,就是1862年的天京之战,当年,曾国藩调动湘、淮军七万余人分兵十路,包围天京。期间,曾国藩实施坚壁清野、挖地道、合围、各个击破等策略,历时一年多,攻克天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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