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经 第十一章(3)
用恩莫如用仁
曾国藩说:“带勇之法,用恩莫如用仁,用威莫如用礼。仁者,即所谓欲立立人,欲达达人也。待弁勇如待子弟之心,尝望其成立,尝望其发达,则人之恩矣。”
● 解读
意思是治军用威严不如用礼遇。“礼”,指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待,不分年龄大小,不分位置上下,彼此不能侮慢、安适平和而骄傲自大。衣冠端正,庄严肃穆,人们看见就生敬畏之心,觉得威严持重不猛烈。做事敬业,待人稳健,无形无声中现出崇高难犯的气象。这样,别人自然尊重他的威严。
曾国藩非常重视以“礼”治军,即以礼自治,以礼治人;他还把“诚”看做“物之始终”,是维系国家和民族之命运的纽带。同时,曾国藩认为,治军还要以“勤、恕、廉、明”为要义,做到“勤以治事,恕以待人,廉以服众,明以应务”。所谓“勤以治事”,就是要求湘军改变八旗、绿营的积弊,各级将领对待一切问题要身到、心到、眼到、手到、口到;他认为治军之道以“勤以治事”为先,正是由于他要求下属做到勤劳,力戒懒散作风,才大大提高了湘军将领的指挥和决策能力。所谓“恕以待人”,就是凡事都要留有余地,对待下属要讲求“仁”、“礼”,使他们能够心甘情愿地为自己卖命。所谓“廉以服众”,就是要求各级将领做到廉洁自律,以改变军中克扣军饷、中饱私囊的现象。所谓“明以应务”,就是要求统兵将领要了解治军和作战的具体环节,以便在军中做到赏罚分明。
曾国藩治军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孔孟的“仁”、“礼”思想贯穿于官兵的头脑之中,把封建伦理观念和尊卑等级观念融合在一起,将军法、军规与家法、家规结合起来,用父子、兄弟、师生的关系弥补军中上下尊卑等级关系的不足,来减少军中官兵之间的摩擦和抵触情绪。
他还说,军训之义有二:一曰训营规,二曰训家规。营规是指点名、演操、巡更、放哨,家规是指禁嫖赌、戒游惰、慎语言、敬尊长。若营官能“待兵勇如子弟,待人人学好,个个成名则众勇感之矣”。这样,士兵也就会像子弟对父兄那样忠义孝敬。对将帅的选拔和培养,曾国藩更是极力用仁礼忠信去进行训导,使之成为忠将和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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