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f公司公益活动策划案例(6)
□ 柜台立式pop广告规范 □ 立地式pop规范 □ 悬挂式pop规范 □ 产品技术资料说明版式规范 □ 产品说明书 □ 路牌广告版式规范
展览指示系统
□ 标准展台、展板形式 □ 特装展位示意规范 □ 标准展位规范 □ 样品展台 □ 样品展板 □ 产品说明牌 □ 资料架 □ 会议事务用品 □再生工具 □ 色票样本标准色 □ 色票样本辅助色 □ 标准组合形式 □ 象征图案样本 □ 吉祥物造型
九、代理商窜货管理办法样本
为完善产品销售体系,强化市场监督,坚决杜绝特许代理体系的恶性窜货行为,公司在打击窜货问题上将加大力度,对举报或协助抓获窜货者的代理商实施奖励措施,为此,公司代理事业部特制定特许代理窜货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1恶性窜货的界定
代理商为了获得非正常利润,蓄意向自己辖区外的市场倾销商品,损害其他商户利益。
2窜货控制措施
(1)准确把握货物流向。根据手机验证码识别不同销售渠道的货物。
(2)强力维护价格体系。对各销售渠道尽可能制定统一的提货价和市场零售指导价。
(3)完善渠道管理。为加强市场管理,公司每个督导负责10个区域、20个代理商的窜货管理工作,对代理商进行严格督察;同时,代理商有义务对市场中的恶性窜货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取样,取样费用(两台及以下)由公司确认核销。
3窜货认定所需提供的证据
(1)两台(含)以上样品。
(2)购买样品的正规发票或正规收据(窜货取样费用从公司窜货认定备用金中支取)。
(3)辅助证据:人证或其他物证。
4恶性窜货处罚与奖励措施
如发现代理商有窜货行为,总部将执行窜货罚款制度:
(1)扣缴代理商发生窜货批次所缴纳的提货市场保证金,代理商发生窜货批次所对应的销售奖励也自动作废。
(2)情节极为恶劣的,总部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5监督举报恶性窜货的奖励措施
(1)如发现有代理商窜货并低于或等同于进货价倾销,其他代理商可买下手机,凭购物发票,公司可将手机低于进货价的销售差额,作为奖励奖给举报代理商。如代理商等同于进货价销售,公司会另行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资金。
(2)对于多次协助督导对窜货行为进行监察举报的代理商,公司将给予到北京总部接受营销管理培训的奖励,公司负责其食宿及差旅费。
(3)对有突出贡献奖的代理商,公司会为其提供店面装修奖励。
6窜货处理流程
附:窜货处理单
编号2011年()号
窜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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