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大全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第十一章 公告(1)(2/2)
    公告的发文机关具有限制性。公告宣布的是重大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发文的权力被限制在高层权力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范围之内。具体说,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导机关,某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铁道部、中国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有制发公告的权力;而其他地方行政机关,一般不能发布公告。企事业单位内只有行政机关、权力机关可以发布公告。

    2.广泛性

    公告的发布范围非常广泛,公告是向“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其信息传达范围是全国或者全世界。比如,中国曾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中国科学院院士名单。再比如,中国有关部门曾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公告,公布中国名酒和中国优质酒的品牌、商标和生产企业,以便于消费者能认清名牌。企事业单位的公告也一定是面向全社会发出的。

    3.重大性

    在选材上,公告选择具有重大意义、影响的题材。公告的题材必须能在国际国内产生一定影响的重要事项,或者依法必须向社会公布的法定事项。

    4.内容和传播方式的新闻性

    公告在内容和传播方式上具有新闻性特点。新闻,即对新近发生的、群众关心的、应知而未知的事实的报道。而公告的内容,也都是新近的、群众应知而未知的事项,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新闻的特点。公告的发布形式也有新闻性特征,它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传播,而是在报刊上公开刊登。

    第二节行文对象

    公告往往是泛行文,行文对象非常广泛。行文对象是全国人民,甚至全世界人民。

    公告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面向国内或者全世界发布的,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或者是企事业单位就一些重大事项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布的决定,代表着企事业单位的形象。因此,在行文中要非常注意内容的庄重性、严肃性,体现出发文者的威严,既要能够将有关信息和政策公之于众,又要考虑公告在国内国际可能产生的影响,使行文对象通过公告可以窥见发文者对某些事项的态度、坚持的原则。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