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安全事故的处理(5)
(1)厂级安全教育。
厂级安全教育是对新入厂的员工、调动工作的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及实习人员等在分配到车间和工作地点之前,由厂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部门进行的初步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
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②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③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的真实案例。
④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⑤新员工的安全心理教育。
⑥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⑦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
⑧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⑩新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2)车间安全教育。
车间安全教育是新员工或调动工作的员工在分配到车间后,由车间主管安全的主任负责进行的第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有:
①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工艺流程。
②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③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注意事项。
④本车间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
⑤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⑥新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3)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是由工段、班组长对新到岗位工作的员工进行的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有:
①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
②新员工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使用。
③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的具体要求。
④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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