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演讲的声音只是大还不行,因为没有人能长时间大声说话。这样轻则因“吼”过头而失真,听众不能领会;重则因“吼”过猛而失声,像是活吞了一个消音器。能放能收、掌控自若才算真功夫,若是收放失调,难以自我拿捏,就很容易出现尴尬。
当要表达急躁、悲愤、豪迈、兴奋等感情时,或叙述紧张、惊险、热烈场面时,可以加大音量和力度;当要表达欣慰、犹豫、体贴、思念等感情时,或描述沉闷、恬静等环境时,就要控制音量和力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轻重相宜。
轻重相宜,实际上是在音量和力度上恰到好处地运用对比度。关键在于如何选择重音区。按照语法和逻辑要求选定重音区,当然是说话时必须遵循的;然而,按照表情达意的要求确定重音区,通常更能体现说话人运用重音的技巧性。如果重音区选择不当或滥用重音,就会产生“虚张声势”的副作用。
你可以将自己选择出来的任何句子或单词突出地表现出来,在说到它们时突然提高或降低声调,直到满意为止。这种方式会令听众愉快,不会有奇怪的感觉。事实上,这正是把某项要点突出地强调出来的最好方法。著名的演说家奥利佛·罗吉爵士、布里安及美国总统罗斯福等人就经常这样。他们都这么做的原因,就在于这是演说中一条千古不变的法则。
林肯在强调某一要点时最喜欢的方法之一就是:他会以很快的速度说出几个字,当到了他要强调的那个单词或句子时,他会拖长他的声音,并一字一句说得很重,然后就像闪电一般,迅速把句子说完。他会把他所要强调的单词或句子的时间尽量拖长,几乎和他说其余五六句不重要的句子的时间一样长。这种方法必然会引起听者的注意。
另外,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最易把握,而又最能表现自己的语言区域,这个区域称为自我语言表现强力区。在演讲过程中,要力求话语形式符合说话人的精神境界、气质、情操、性格等特征,以及在特定处境下的特殊心情。因为这些因素决定了他的语言强力区所在。如果跳出这个强力区,就会导致舌笨口拙或装腔作势,以致失去情真意切的话语形态。
林肯就是一个善于选择语言强力区的人。他没有受过正规的高深的学校教育,靠自学成才。他体态高大而显得笨拙,思想反应也略显迟钝,但他阅历丰富,考虑问题周密,态度和蔼,平易近人。根据自身的这一系列特点,林肯在说话时,总是语出平实,不用艳词丽语,而以洞察幽微见长,且夹杂着幽默诙谐之句,好用比喻,正是这种风格独特的话语使他自己成为一个著名的演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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