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演讲时的台风(7)
这就是林肯的方法。罗斯福则比林肯更有活力、更激昂、更积极。他的脸孔因为充满感觉而显得生气蓬勃。他握紧拳头,整个身体成为他表达感情的工具。政治家布莱安经常伸出一只手,手掌张开。葛雷史东经常用掌拍桌子,或是用脚踩地板,发出很大的声响。罗斯伯利习惯高举右臂,然后使上无比的力量猛然往下一拉。不过这些动作先要演讲者的思想和信念有相当的力量才行,才能使演讲者的姿势强而有力,而且自然。
自然……有活力……它们是行动的极好表现。英国政治家柏克的手势非常地笨拙不自然。英国名演讲家庇特,用手在空中乱划,像个笨拙的小丑。亨利·尔文爵士跛脚,行动怪异。马考雷爵士在讲台上的行为,也不敢恭维。巴尼尔也一样。已故的库松爵士在剑桥大学说:“答案显然是:伟大的演讲家有他们自己独特的手势,虽然伟大的演讲家一定要有漂亮的外形及优雅的姿态,但如果演讲者凑巧生得很丑,行动又笨拙,那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多年前,我听过著名的吉普西·史密斯传道。他的演讲曾经使几千人信耶稣,我很佩服他。他也使用手势,而且用很多,但不致让人感到有任何不自然。这才是最理想的方式。只要你练习运用这些原则,你会发现,你也是用这样的方式来作出你的手势。我无法替你举出任何姿势的法则,这一切完全决定于演讲者的气质,决定于他准备的情形,他的热诚,他的个性,演讲者的主题,听众,以及会场的情况。
不过,也有一些建议,可能也有点用处。不要重复使用一种手势,那会让人产生枯燥、单调的感觉。不要使用肘部做短而急的动作。由肩部发出的动作在讲台上看起来要好得多。手势不要结束得太快。如果你用食指强调你的想法,一定要在整个句子中维持那个手势。一般人都会忽略这一点,这是很普通也很严重的错误。它会削弱你所强调的力度,一些不重要的事情反而变得仿佛很重要了,真正的要点却显得不重要。
当你在听众面前进行演讲时,只使用那些自然发生的手势。但当你练习时,如果必要的话,强迫自己作出手势。在强迫你自己这样做时,会显得如此清醒而刺激,不久,你的手势就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合上书本,你是无法从书上学会手势的。当你演讲时,你的冲动和才是最值得信任的,比任何教授所能告诉你的任何指示都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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