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服听众的演讲(3)
不论一个人有多坚决地想和演讲者对抗,像这样的言论,也会让他相信讲演者公正坦诚的心。
假设马克米兰首相一开口就强调双方政策上的差异,而不提出共同的赞同点,后果将会怎样?詹姆士·哈威·罗宾生教授在其后启人深思的书《思想的酝酿》里,对这个问题作出答复:
“有时,我们发现自己会在毫不抵抗、情绪毫不激动的状况下改变心思。但是如果人家说我们错了,我们就会讨厌这样的责备,便死活不同意了。在我们信仰形成的过程中,不会去刻意留心,可是有任何人表示与我们不同道时,我们就会对自己的信仰满怀有些偏激的狂爱。明显的是,我们所珍爱的并非理念本身,而是遭受威胁的自尊……这小小的‘我’是人类最要紧的一个词,适当加以考虑才是大智慧的表现。不论它是我的晚餐,我的狗,我的家,我的信仰,我的国家,还是我的神,一样具有相同的力量。我们不仅仅憎恨别人指责我们的火星运河论,或‘epicteus’的发音,柳皮精的药用价值,或萨尔恭王一世年代的概念需要修正。我们喜欢继续相信自己习惯了接受的是事实,一旦我们的任何假设受到怀疑,激起的愤怒会导致我们找一切借口来坚持它。这样,大多数我们所谓的‘讲理’,就是找出一大堆议论来让自己继续相信已经相信的东西。”
三、用富有感染力的热情发表演讲
演讲者用饱含感情和感染力的热情来讲述自己的理念时,听众就很少会产生相反的理念。我说“感染力的”,因为热情就是那样的。它会将一切相反的理念抛弃于一边。你的目标是说服别人,请记住动之以情比晓之以理效果更好。要激荡起情感,自己必须先热烈如火。即使一个人能够编造精微的词句,能搜集多少例证,声音有多和谐,手势有多优雅,如果不能真诚讲述,这些就变成空洞耀眼的装饰罢了。要让听众印象深刻,自己就应该先有深刻印象。你的精神从你的双眼迸发出光彩,从你的声音中四面回荡,因为你的态度而自我抒发,它便能与听众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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