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处世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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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表里如一成大道(9)(2/2)

    像她的父亲李敖一样,李文也有一种“疾恶如仇”的性格,好打抱不平。刚刚到北京居住的她,就开始因为一些生活中的琐事跟邻居们打起了官司。

    到国内不过居住了三年,李文就已经打了十场官司,而且每次都是一些邻居们养狗不拴链子、衣服晒在外面,或是口中说脏话之类的琐碎小事。但李文有李文的想法,她认为是自己的权益自己就应该维护,他们的狗不拴链子,就有可能伤到别人,他们和别人交流的时候说脏话,就伤害了别人……所以大家送给了她一个绰号,叫“维权女王”。

    在这十场官司中李文一共赢了三场,还有一个在等待宣判,六个正在继续告。在已经判决的三个案子里,李文一共获得了赔偿金1001元,但是其中有1000元还没能拿到手,真正获得的赔偿就只有1元。

    李文打官司所花的律师费累计起来已经高达几十万元,所以很多人认为李文这是得不偿失,但李文却不这么认为,她说:“我是用自己的钱在打公益官司,收益当然不能简单地用得到的赔偿金来计算。”

    李文就是看不惯别人不讲道德,她认为被侵犯了权益的人不应该忍气吞声,或是在家里生闷气,所以很多人因为养宠物的时候没有想到别人的安全和小区卫生问题,或是因为说话的时候带出了有侮辱性质的“京骂”,就被她告上了法庭。

    李文自己也说:“维权的目的在于提高国民的素质。”

    关于李文的“狗链官司”是这样的:有一天李文回家,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看见了一条小狗。于是她就去找狗的主人,要求狗的主人将狗拴起来,不然不仅可能会影响小区里的卫生,而且可能威胁到小区里的居民,尤其是小孩子的安全。

    狗的主人不但拒绝了李文的要求,还张口骂人,李文一怒之下将狗的主人告上了法庭。狗的主人感到不能理解,怎么养条小狗还养出官司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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