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被模仿,不能被超越(2)
“苹果”手机暴利畅销,虽然有无数公司眼红,但当下无人能敌,这就是自主创新的结果。自主创新,说到底,就是打造成千上万具有绝对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苹果公司、“苹果”产品。
“崇尚创新,宽容失败”,决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这种精神一定要潜移默化到我们的灵魂深处,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上。
模仿是“拿来主义”,创新是独辟蹊径,有人说两者之间的差别在于“鱼”与“渔”之间的不同,这个比喻非常恰当,无论是企业还是品牌,唯有掌握“渔”的技巧,不断创新,不断奋进,才能力争上游,处于领先地位,才能成为他人模仿的对象而永远“不被超越”。
“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这句话用到“苹果”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也许你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不喜欢“苹果”的产品,但却很难对“苹果”的工业设计能力进行负面评价,先天优势再加上出色的宣传能力,令“苹果”的产品具有了与生俱来的明星气质。
创新的重要性已经涉及我们身边方方面面,从学习到工作,创新都会给我们带来奇迹般的效果。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
创新,应从概念上跟进,从行动上超越,“苹果”的创新不但体现在产品上,还体现在思想上。硬件对“苹果”很重要——但乔布斯非常清楚,软件更重要。“多年前,我们最具前瞻性的观点之一,就是不要涉足任何我们不具备核心技术的领域。”乔布斯说,“我们意识到,对于绝大多数未来的消费类电子产品而言,软件都将是核心技术。”
2001年9月,“苹果”推出了itunes音乐商店,使用于人们对音乐下载。一个月后,音乐播放器ipod现世。这种组合在当时的业界看来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不论是硬件产品ipod还是软件产品itunes,相对于外界来说都是一个完全封闭的体系。用户最初只能通过在电脑上播放一张一张的cd,将其转化成mp3格式,再通过itunes导入到ipod中。有声音质疑ipod:这个价格昂贵的小东西能否成为打破当时音乐播放器格局的产品?
为了解决将音乐从cd导入ipod的麻烦,乔布斯充分利用了自己的itunes,推出了网上应用音乐商店,用户可以直接在商店购买和下载歌曲,并通过itunes传入ipod中,每支歌曲售价仅为0.99美分,可以以单曲形式出售而不必购买整张专辑,这也使得付费数字音乐逐渐成为互联网娱乐的主流。也就是说,“苹果”为用户提供的是软件和硬件,而内容则由各大唱片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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