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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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家庭关系(3)
    第六章 家庭关系(3)

    家庭成员及邻里关系:家庭成员(以夫妻为主)关系融洽、良好者加2分;关系一般者不加分;较差者(指常争吵或生闷气)减2分;关系很差(已达破裂边缘,或夫妻分居者)减3分。邻里关系好且经常来往者,加1分;邻里关系紧张者减1分。

    家庭生活习惯:全家多数人生活有规律,按时起居、就餐者加2分;生活基本有规律者不加分;生活无规律(起居不定时,经常熬夜、睡懒觉)减2分。

    不良嗜好:嗜烟(按人计算)1个减1分;嗜酒1人减1分。若经常酗酒,已达到慢性中毒程度,则1人减2分;嗜赌1人减2分;有吸毒者,1人减3分。

    家庭卫生及周围环境状况:卫生状况良好者,加2分;一般者不加分;较差者,减2分。经常受噪声干扰或受“三废”污染者,减3分。

    家庭成员健身情况:经常参加锻炼,1人加1分;偶尔锻炼不加分;从不参加锻炼,1人减1分。

    家庭成员营养状况:全家人营养供应充足、合理者,加2分;一般者(尚充足和基本合理)不加分;营养供应不足或过剩或不合理者,减2分。

    家庭卫生知识文化水平:能掌握了解一般的医药卫生常识并经常应用者,1人加1分;一般者不加分;对医药卫生常识无知者,1人减1分;迷信严重者,1人减2分。家庭主要成员(指成年人)文化水平平均在高中以上者,加1分;平均在小学以下或文盲者,减1分。

    家庭疾病及心理健康状况:现患较严重的心、脑、肝、肾、肺、胃等器质性疾病,1人减1分;现患严重传染性疾病,1人减2分;现患传染病,1人减1分;现患精神病,1人减2分。家中有残疾人,1人减1分;家中有性格异常、变态心理及其他严重心理障碍者,1人减2分。

    计分方法及标准:

    15分以上者为优秀,即“健康之家”;10~14分者,为良好,属“健康家庭”;6~9分者,为尚可,属于“基本健康家庭”;5分或5分以下,则为较差,即“不大健康家庭”;若总得分为0分以下则为很差,即“不健康家庭”。获得结果后,应针对失分的项目采取有效措施,以提高家庭健康水平。

    第3节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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