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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当“我”君临天下……(15)
    第九章 当“我”君临天下……(15)

    简言之,八个字: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所谓赞天地之化育,那也是出于“我”的算计,如果不符合个人利益最大化,天地与“我”何干!如果说律令,对“我”的律令只有一条:自己的利益自己算,自己的事情自己扛!如果说约束,那就是来自大自然,比如没给“我”长翅膀,只给“我”两条腿,也没给“我”三头六臂,只给一个脑袋,结果使“我”真的很有限,可宇宙中什么不是有限的呢?人永远都只能在有限中寻求自由。

    玄机更在于“我”!从初入社会的“我”,到大打出手的“我”,到以理养人的“我”,到笑退江湖的“我”,到三角演义的“我”,到领导三角的“我”,到窝里斗的“我”,到以理养众的“我”,到创建组织的“我”,到宏观窝里斗的“我”,到君临天下的“朕”,到还天下于天下的“朕”,以至于最后赞天地化育的“朕”——这里面的“我”既是一个具体的“我”,同时也是每个人心里的“我”。即是说,“我”既是一个人,又是所有人。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一个不可避免的两难困境:我就是我,别人就是别人,但从社会的角度看,我也是别人的别人,别人也是自己的我。茅于轼先生曾在《经济学的智慧》的序文中专门谈及自己一生研究社会科学的重要心得:要善于从个人和社会两个角度来观察和思考问题。

    从现实情况看,包括专门演绎人性自利的经济学在内,还没有哪一个专门学科真正破解两难困境。但“我”轻而易举就搞定,把“我”、别人、第三者乃至社会上所有人整合到一个命题,因为“我”是具体的“我”,也是别人的“我”,也是第三者的“我”,“我”是每个人的“我”!

    《宣言》有句话叫:“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可能说不上是严格定义,但的确表达出自由主义的精髓。可怎么证明?如何把“每个人”和“一切人”同时放到一个命题中来论证呢?别无他途,唯有“我”!

    一方面是,“我”为利益最大化而自由算计,简直无法无天,没有任何人为的幸福;另一方面,“我”是每个人,没有人不能够为利益最大化而自由算计。不正是无为而自化吗?用西方话讲,不正是自由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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