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另起炉灶(1)
和老林决裂,是件非常不愉快的事情。
老林非常希望我怎么来的怎么走,既然当初注册公司的时候我一分钱也没掏,如今大家分手,当然也没理由再付我钱。固然我是带了技术和管理入的股,但这些东西如果折成工资计算的话,我怎么算也不亏吧?
这是他的原话。
但是我不肯答应,他给我的那点工资算什么?就那么点钱就想雇我给他打工?我独自一人一年至少挣几百万,辛辛苦苦替他治理这家公司付出的是几百万的机会成本,你说这几百万勾销就勾销了?
如果老林现在也静下心来写他自己的传纪的话,我在他的书中一定是一个无赖的嘴脸。他觉得自己冤啊,简直比窦娥还冤。人家当初之所以拱手奉上干股百分之三十,正是看了我这个一年挣几百万的本事,可一年多过去了,几百万他没见到,我这边还有了理了,你说他恼火不恼火?
他觉得自己冤,我却觉得自己更冤。这一年多来我是替他打造一个预期盈利上千万的经营平台,虽然这个平台最终没有搭建起来,但这事能怪得了我吗?做为所有者他天天跟我这个管理层调皮捣蛋,连女洗手间的手纸他都要插手管一管,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图,所有者管到这份上,别人的活还怎么干?
再者说了,虽然管理与经营的平台还没有搭建起来,但我走之后留下来的,是一片行将开发的成熟市场。我费尽千辛万苦把信送给了加西来,你打发我一张邮票钱就完活了?这未免也太不象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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