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
我也递过2次辞职书,可老大不批,说:你走了爽了,我怎么办啊? 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我很感谢老大的培养,宽容.可还是觉得真的呆不下去了....
说的比较乱吧,有点发牢骚的感觉. 沧海,你怎么看? 呆这里升官出卖自己的健康快乐 还是 立马走人不管后面能都找到?(我现在的状况是不可能有时间出去找工作的)
另:我们公司规定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否则扣一个月基本工资.
实质就是招一个新人3天---3个月,然后再交接30天. 现在经济不宽松,我已经超额工作了,更不想放弃本应该属于我的基本工资.
真的,有时候觉得自己有点气急败坏,只想找老板吵架:你辞了我啊!要我滚啊! 如果每个人都过的你那么滋润,我也不至于瘦的滚不动!
工作郁闷时,很想随手抽出一把斧头,谁惹我就砍下去.我觉得自己真的继续下去会变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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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积累点money吧,真的要先辞职再找工作的话,至少预备3个月到半年找不到的最差情况。如果手边的钱尚不足以应付这段时间的生活费,那么还是低头做人,忍,再忍吧。
如果规定提前一个月离职通知的话,那么领导批准与否是无关的,以递交辞呈的日记开始计算这一个月的通知期。回去再仔细看看你的合同,有没有什么特别条款。有些特别苛刻的条款,即使以前签字的时候你没注意到,现在也无妨的,有的条款叫做显失公允,直接可以被判定无效,这点找个律师朋友看看就知道了。
如果你的上司真的对下属很好,应该会认真倾听你要离开的原因,他最后会帮你解决这些困扰或者是同意你的辞职,祝福你更好的发展。而也很有可能,这些友善只是因为你是他的下属,他为了笼络你暂时的伪装,可能你真的撕破了脸要走,他会换一副丑恶的嘴脸,那么和他谈就没有意义了。
我不知道深圳的实际。但是在上海,如果我履行了提前通知的职能,单位就只能配合我离职。只要我能证明我在某天递交了辞职信,那么过了通知期就可以走。企业如果扣押我的档案什么的,这类型的劳动争议仲裁是偏向劳动者的。当然最好是好聚好散,不要走到最后一步,但是也要准备好即使不得不走上最后一步,自己也不会吃亏。
作者: 绝望沧海 回复日期:2008-6-21 16:43:00
作者: dakongyiheihei 回复日期:2008-6-21 15:37:00
罗嗦这么多,还想问沧海一个问题:
其实很多人工作只要开心就好,开始很意外沧海要我继续忍,后来想:财务的人都比较冷静理智吧。尤其楼主眼光也会长远点。
沧海,你现在如果没有bb,继续工作 (or换工作),看中的是自己开心还是money?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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