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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处人之道(5)
    第二章处人之道(5)

    知人断事

    跟我们有关系或是我们必须跟他打交道的人,如果显露出令人不快的习性,我们就必须问自己:这个人是否价值那么大,我们竟要忍受他那接二连三、变本加厉地展现的坏习性?如果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可说的话不多,因为空谈无益,我们惟有让事件继续下去,不管我们是否表达够满。但是我们应该记住,我们这么做就是让自己暴露于再度被冒犯;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就需要立刻跟这位尊贵的朋友断绝往来,不再恢复关系。

    如果对方是佣人,把他辞掉,因为情况一旦重现,他不可避免地会重犯同样的或类似的过失,尽管在当时他衷心诚挚地保证不再那么做。人们对任何事,绝无例外地,都能忘记,可是不会忘记自己,以及自己的性格。性格是无从改变的。人们所有的行为都源于内心的原则,因而情景相同时总是会做同样的事,不会有所改变。

    要是一个普通人的善性超过他的恶性,我们在与他交往时,尽可依赖他的正义感、公正心、感恩、忠贞、爱和同情,不必激起他对我们有所顾忌。但情况相反的是,一般人都是恶性超过善性,相反的措施是较为谨慎精明的。“宽恕不计较”的意思就是,把高价买来的经验扔掉。

    行为规则

    了解一条与人相处的行为规则,甚至是发现这条规则,并且精确地把它写出来,都很容易;可是,不久之后发现,这条规则在实行时需要观念和箴规去制约,还不如自己要怎么活就怎么活。在这里,像一切想获致实际效果的论说一样,首先是了解规则,其次是学习如何付诸实践。致力推理可能马上就懂得理论,然而要做到就需要一段时间。

    没有人具有充分的条件能够独自发展,完全按自己的方式行事。每个人都需要获得预先设想好的计划所做出的指引,依循一般性的若干规则。但是,如果有人过分循规蹈矩,努力培养一个跟自己天性不合的性格,这种性格只是由人为的功夫而取得,并完全靠推理的过程才有所进展,他不久就会发现,贺拉斯的话可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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